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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PART.ONE

行业资讯概览

Industry News Overview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正式施行[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已于2026年4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2. 《2025中国林业和草原植物新品种与知识产权年度报告》出版发行[2]

2026年4月30日,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发文,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的指导下,2026年4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所马文君团队编著的《2025中国林业和草原植物新品种与知识产权年度报告》由中国林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该报告系统梳理了2025年我国林草知识产权,特别是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域的重要进展、关键数据与典型案例,为政策制定者、科研管理人员、法律工作者及相关行业从业者提供了重要参考。

3. 《2025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正式发布[3]

2026年5月7日,《二〇二五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正式发布,全面呈现2025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展,系统介绍制度建设、审批登记、文化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扎实成果,为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最新实践提供权威窗口。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4]

2026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印发《国务院2026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6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 2026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其中明确提及,“围绕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教师法修订草案。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修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航天法草案、广播电视法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预备制定卫星导航条例、空域管理条例、教材管理条例,预备修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完善人工智能治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综合性立法;加快完善保障数据、算力、算法、产权、网络安全、供应链安全等人工智能共性要素及规范重点应用场景方面的立法。”

5. 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关于推行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的通告[5]

2026年5月9日,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方便当事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提高商标审查审理工作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推行商标业务申请受理、审查审理及发文全面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6年7月1日起,商标业务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需要提交电子证据的商标业务,应按照《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指引》要求提交。

二、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网上申请的,商标业务费用依据财政部和发改委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其中商标变更业务网上申请免费,其他商标业务网上申请为九折优惠。具体收费标准可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业务缴费指南》。

三、本通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推行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的“过渡期”(以当事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时间为准)。在过渡期内,请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指引》要求,优先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材料。

四、本通告发出之前已经提交纸件申请的,该申请的答复及补充材料可通过纸件提交。商标局正在进行系统改造,后续将提供纸件转电子件功能,该功能上线后,纸件申请的答复及补充材料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

五、当事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业务时,如有问题可通过咨询电话(010-63218500)、网上留言(http://www.cnipa.gov.cn/col/col79/index.html)、商标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和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http://sbj.cnipa.gov.cn/sbj/sbsq/sqzn/202501/t20250110_34944.html)等渠道进行咨询,办理业务存在困难的,可前往商标注册大厅或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

6.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26 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6]

2026月5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经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26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明确了七个方面106项重点任务。

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方面,《推进计划》提出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改革完善知识产权重大政策、完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具体包括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做好“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措施。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推进计划》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具体包括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强化两法衔接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合作等措施。在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方面,《推进计划》提出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具体包括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和版权产业,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等措施。在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效能方面,《推进计划》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具体包括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等措施。

此外,《推进计划》还就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7.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Lex商业秘密判例集”数据库收录13篇我国裁判文书[7]

2026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发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官方网站上线“WIPO Lex商业秘密判例集”数据库(WIPO Lex Trade Secrets Case Law Collection),收录我国法院商业秘密裁判文书13篇,数量与美国并居首位。WIPO网站在有关该数据库的介绍中强调,在各类知识产权之中,商业秘密已经成为保护有价值信息以及竞争优势的关键领域。该数据库由WIPO专利与技术法律司与WIPO司法研究所共同打造,整合了多个法域的典型司法判例,旨在回应全球对商业秘密保护及法院在解释和执行商业秘密法律中所发挥的核心作用的关切。

13篇中国法院文书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天然蛋白酶3”案、“橡胶防老剂”案、“汽车底盘”案、“沈鼓”案、“龙某世界”项目代码案、“卡波”案、“香兰素”案、“三聚氰胺”案,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光材料”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礼来”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剧透”游戏未公开角色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香菇多糖”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检索算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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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PART.TWO

知产出海法律资讯

Intellectual Property (IP) Overseas Legal News

整理人:戴琪

1. 5月1日起,巴西扩大商标优先审查范围

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自2025年8月启动商标优先快速审查通道,并于2026年5月进入第二阶段。该通道分为法定优先和战略/公共政策优先两类:法定情形(60周岁以上、残障或重病患者、Inova Simples创新企业)免收官费且无名额限制;战略及公共政策情形需缴纳约160美元官费,且有名额限制。

第二阶段进一步扩展了优先审查资格,新增情形包括:入驻数字销售平台、初创企业(Inova Simples框架之外)、马德里指定巴西的申请人、参与公开招标主体,以及传统社区与农业集体等。2026年度总配额为3000件,每名申请人最多10件,并按类别分配最低配额。新规还简化了申请程序,减少了证明材料要求并放宽证据标准。此次调整旨在提升审查效率,为企业在巴西快速获得商标保护提供了重要工具。

(来源:Marcasur International)

2. 阿根廷专利新规:PPH程序放宽,PCT加入进程提速

5月13日,阿根廷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发布第142/2026号决议,对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请求程序作出重要调整。新规允许在审查任何阶段(直至授权或驳回)提出PPH请求,较此前仅限于实质审查前申请更为灵活。若同一发明已获外国专利局授权,且该外国局采用与阿根廷实质相同的可专利性标准,INPI可据此认可其满足可专利性要求,从而加速授权。申请人可随时主动提出请求,INPI将在60天内作出决定。

此外,阿根廷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的立法进程也取得积极进展。负责该项目的委员会已获得多数支持,草案将提交国会进行总投票。阿根廷早在1970年便由参议院初步批准加入PCT,但一直未获众议院最终批准。此次突破意味着这一历时逾半个世纪的进程有望迎来实质性成果。

(来源:阿根廷国家工业产权局官网)

3. 比亚迪“腾势”商标在印尼被抢注,终审败诉

今年4月,比亚迪旗下高端品牌“腾势”(Denza)在印尼遭遇商标纠纷终审败诉。印尼最高法院驳回比亚迪上诉,裁定其起诉对象错误,诉讼不予受理。

该案源于印尼本地企业PT Worcas Nusantara Abadi于2023年7月率先注册“Denza”商标,核定使用于第12类汽车及相关配件。比亚迪迟至2024年8月方提交申请,滞后逾一年。2025年1月,比亚迪起诉对方恶意抢注,一审败诉。上诉后,最高法院查明涉案商标已于2024年9月转让给案外人,比亚迪起诉对象错误,故维持原判。

比亚迪印尼方面回应称,判决系法律主体认定分歧,未否定比亚迪对“Denza”商标的归属权,并强调已注册备用商标“Danza”投入实际推广,深耕当地市场承诺不变。此案为中国企业出海再度敲响警钟:商标保护严守“地域性原则”,“市场未动,商标先行”至关重要。

(来源:国际日报)

4. PTAB快速上诉试点计划延长至2028年5月6日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近日宣布,将快速上诉试点计划(Fast-Track Appeals Pilot Program)延长两年至2028年5月6日。根据该计划,符合条件的美国专利单方上诉案件可申请“加急审理”,将裁决周期压缩至4个月内,大幅提升案件推进效率。

该计划适用于原始发明、外观设计及植物专利的非临时申请。申请人须已完成上诉通知提交,收到PTAB立案通知且案件处于待审状态,并通过USPTO电子系统提交申请书。每季度限125个名额,额满顺延。特殊加速、再颁及再审案件不适用。

(来源:USPTO Subscription Center)

5. USPTO开放数据门户将于2026年6月18日起要求注册访问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宣布,自2026年6月18日起,访问其开放数据门户(Open Data Portal, ODP)将需要提前注册。用户必须拥有USPTO.gov账户,方可注册并进入ODP网站。此项要求是USPTO进一步加强联邦公开数据保护整体举措的一部分。

ODP自2025年2月向公众开放,是USPTO的统一数据平台,汇集了可公开访问的专利和商标数据集。新规旨在提升网站安全性,同时限制高成本的未注册机器人流量,确保ODP安全、快速、可靠。注册机制还将帮助USPTO完善用户画像,优化未来产品与服务。

已拥有USPTO.gov账户的用户视为已完成注册,可直接通过网站右上角的“Sign in”链接登录。USPTO预计将于今年夏末发送补充个人资料信息的请求。

(来源:USPTO Subscription Center)

6. 欧盟外观设计新规正式公布,2026年7月1日起适用

欧盟《官方公报》近日正式公布两项外观设计领域的重要法规:《欧盟外观设计实施条例》(EUDIR)和《欧盟外观设计授权条例》(EUDDR),标志着欧盟外观设计立法改革进入可操作的实施阶段。两项新规将为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管理的欧盟外观设计相关程序提供更为详细的规则框架,提升制度适用的明确性和操作性,并将取代现行的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C)第2245/2002号。

新规的出台为申请人带来了更高程度的清晰度和可预见性,无论是在申请流程理解还是保护路径规划方面,都将基于更明确的规则开展准备与决策。两项新规将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适用。

(来源:Casalonga IP News and 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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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PART.THREE

美国知产、不正当竞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资讯摘要

Observation of Typical Cases

(一)美最高法院撤销了针对考克斯通信公司的10亿美元侵权赔偿裁决[8]

美国最高法院以7:2的投票结果,推翻了针对考克斯通信公司的10亿美元版权侵权赔偿裁决,法院认为不能仅因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继续为已知存在盗版行为的用户提供服务,就认定其构成共同侵权责任。

此前,弗吉尼亚州陪审团以考克斯未对盗版用户采取适当措施为由,判令其支付10亿美元赔偿金。考克斯为推翻该裁决进行了长达数年的抗争,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于2026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裁决指出,共同侵权责任必须证明服务提供商有意图使其服务被用于侵权行为,而考克斯不符合这一标准,即该服务提供商从未鼓励用户实施盗版行为,且互联网接入服务本身具有广泛的合法用途。在协同意见书中,索托马约尔大法官指出,反盗版追踪仅能识别IP地址,无法锁定实际侵权人,难以证明服务提供商有意图帮助特定不法行为。

根据裁决,原赔偿裁决被撤销,且案件已发回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重审。美国唱片业协会回应称对裁决感到失望,与此相对,考克斯则发表声明表示,这是"决定性胜利",明确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是版权警察"。

(二)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ITC裁定:中国两公司船用空调未侵权[9]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于2026年4月6日作出判决,维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一项终局裁定,认定上海合和实业有限公司及上海禾荷实业有限公司等被诉方进口的船用空调系统未违反《关税法》第337条。

本案原告为多美达公司,其拥有第8056351号专利,涉及一种便于在船舶狭小空间安装的空调系统。多美达于2022年向ITC指控包括两家中国上海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侵权,请求禁止相关产品进口。

CAFC的判决支持了ITC的两项核心认定:第一,涉案专利的多项权利要求因被一款名为Vector Compact的现有产品提前公开而归于无效;第二,对于其余权利要求,被诉产品未构成侵权。法院在解释专利时强调,其要求的“两个独立旋转自由度”具有明确的结构和功能区分,不能合并为单一旋转,从而认定被诉产品未落入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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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PART.FOUR

荣誉与案例

Professional Article Sharing

1. 金诚同达连续十年荣登 2026 ALB China 知识产权业务排名榜单

5月20日,知名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ALB)公布了2026 ALB China 知识产权业务排名(2026 ALB 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Rankings),甄选国内深耕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的优质法律服务机构。

金诚同达依托扎实过硬的专业实力、优质高效的综合服务与业界良好口碑,成功跻身专利、商标与著作权两大业务榜单。此次上榜已是金诚同达连续第十年获此殊荣,充分彰显金诚同达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深厚的行业积淀、稳定出众的业务水准,以及长期获得的市场与行业高度认可。(点击阅读详情)

2. 金诚同达代理两件知识产权案例入选2025年度深圳律师参考案例

近日,深圳市律师协会正式公布“2025年度深圳律师业务参考案例(知识产权)”评选结果。该评选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环节,旨在遴选具有示范价值的业务参考案例,为深圳律师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引。(点击阅读详情)

3. 金诚同达周俊武、陈曦律师分别荣获2026文化娱乐法治“年度领先人物”“年度精英人才”

近日,2026文化娱乐法治年度衡鉴盛典在北京顺利举办。本次盛典由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与北大法宝联合主办,以“以法为衡,以年为鉴”为主题,系统梳理2025年度中国文化娱乐法治建设成果,发布行业年度报告、表彰优秀从业者、揭晓年度影响力评价结果,学界、产业界及媒体界代表齐聚一堂,共话文娱法治行业发展。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周俊武、陈曦,律师陈捷怡受邀参加本次衡鉴盛典活动。

在本次盛典的年度影响力评价评选中,周俊武律师荣获2026文化娱乐法治“年度领先人物”,并作为获奖代表发言;陈曦律师获评2026文化娱乐法治“年度精英人才”。(点击阅读详情)

4.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沙海涛律师受邀出席“企业出海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与纠纷应对”培训班并作专题授课

为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上海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建设,2026年4月17日,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市“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主办的“企业出海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与纠纷应对培训班——2025上海市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项目”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校区隆重举行。

本次活动的主题聚焦“新质生产力出海: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全球布局战略”。来自市知识产权局、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与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等多所高校的知名学者齐聚一堂,开展主题报告和圆桌讨论。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沙海涛受邀出席本次活动,并围绕“企业出海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与实务”主题进行培训授课。(点击阅读详情)

5. 金诚同达亮相INTA2026伦敦年会:深度链接全球,护航企业出海

当地时间5月2日至6日,第148届国际商标协会(INTA)年会在英国伦敦举行,汇聚了全球最前沿的商标与品牌保护智慧。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张颖、杨秀琴以及助理戴琪深度参会,在密集的各国同行交流、INTA专题研讨和专业委员会及推介活动中,全面展现律所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实力,并进一步拓展了全球知识产权服务网络。(点击阅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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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信息来源

Reference sources

滑动阅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97911.html

2.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https://www.caf.ac.cn/info/1254/57104.htm

3. 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5/7/art_53_206320.html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5/content_7068346.htm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sbj/tzgg/202605/t20260509_38419.html

6. 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5/20/art_2743_206440.html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500561.html

8.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s://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ajzz/bqajzz/202604/1995782.html

9.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s://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ajzz/zlajzz/202604/1995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