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8日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领域重大工程建设,国家发改委印发《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中央支持比例分别为60%、70%、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