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陈女士反映,自己两年前租了一套房,上个月租期到了准备退租,结果房东以此前她在房中坐月子为由,向她索要688元的红包,被陈女士婉拒,几经波折完成交房后,房东又给陈女士发了一份维修定损清单,要扣掉6千元,难道是遭遇了提灯定损。

2024年5月,怀孕四个多月的陈女士,租了一套位于深圳南山区,前海片区天朗风清小区的房子,今年4月,距离合约租期只剩1个月,陈女士不再续租,于是在微信上和房东沟通房屋退租交接,但让她没想到的是,5月份她搬家找房东开放行条的时候,房东提出了一个要求。

房东向陈女士讲述,称自己去年一年运势不太好,然后她问过风水先生,说是因为陈女士在房子里面坐月子,然后冲撞了房东的运势,甚至连房东去年住院,都要赖到陈女士身上,还说为了避免陈女士的小孩跟房东的健康问题,还让陈女士给房东包688元大都月子红包,当时陈女士就婉拒了。

随后,房东提出如果不愿意给月子红包,那就换一种方式,免除陈女士租期最后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成交房的时候给一个红包,陈女士表示接受,愿意以实际物业费等价的方式回封红包,在交房当天,陈女士把红包给了来收房的房东儿子。

最后陈女士把现金红包给到了房东的儿子,收房当天房东委托儿子和中介来收房,物业管理费实际是多少钱,陈女士就给房东儿子包了多少钱的现金红包,总共170元(半个月)物业管理费,然后中介和房东的儿子收完房子后给房东打电话,说房子没问题,可以给陈女士退押金,然后陈女士把钥匙交给房东的儿子。

但是退房后,陈女士却一直没有收到租房押金,房东先是说最后一个月的水电费账单还没出,然后又提出了,其他的房屋定损维修费用,并发给陈女士一份清单,说直接从押金里扣除,算下来原本1万5千元的押金,要扣掉6000元,只退回9000元。

陈女士觉得不合理,于是提出自行修复来解决,但是双方并未达成一致,陈女士决定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记者多次致电陈女士的房东核实情况,但其电话一直处于忙线状态,记者随后发短信留言说明采访需求,对方回复称要核验记者身份,并表示租客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等候法院的裁判,记者提供了记者证等信息后,对方暂无后续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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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房子正常的老化,以及合理范围使用造成的轻微破损,如果是为了安置家电置物这类型需要打孔,那属于正常的使用范围,是由出租人自行承担的,除非出租人可以证明租客,是有重大故意,或者是过失导致的房屋破损,那这部分就由承租人来承担,如果租户可以证明,都符合租赁合同中,关于押金退还条款的一个约定,那么出租人也就是房东,应当无条件地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