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拖着行李箱走在飞机过道上。图/IC photo
“我经常坐飞机出差,这是第一次碰到20寸行李箱不让免费带的情况。”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日,广东消费者江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自己乘坐从广州飞往越南胡志明市的航班,在机场打印登机牌窗口被告知“行李尺寸超标”。
为了把行李带上飞机,江先生只得额外支付了220元。而且,他注意到,大概有三分之一的旅客被要求补交费用,“有的人带的行李比较多,尺寸和重量都超标了,超额行李费甚至比票价高”。
实际上,“行李费比机票贵”的“廉航刺客”现象,近年来已多次成为舆论热点。客观地说,基于不同的市场定位,部分低成本航空公司对免费携带行李箱作出更严格的要求,本身并无问题,法律上也站得住脚。
如《民用航空国内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都明确,随身行李规格、免费行李额及超限行李收费标准,由航司依法自主制定并对外公布。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无论具体标准如何,都应对乘客做到充分告知。该现象频遭诟病,就是因为不少乘客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缴纳了高额行李费,有了被“刺客”突袭的观感。
当然,这种信息不对称,未必完全是航司的刻意隐瞒。如有报道显示,不少低成本航司的官方售票渠道对不同票价舱位的登机行李箱尺寸都有明确提示。一些第三方购票平台缺乏相应的提醒,或是导致部分乘客误入“陷阱”的重要原因。
对此,相关航司有必要予以足够重视。一方面,任由这样的现象持续,虽可能在短期内靠着不透明的“低价”吸引部分乘客,但乘客若屡屡遭遇行李“刺客”,最终伤害的还是航司自身的形象和口碑。
另一方面,低成本航司的差异化服务定位,本身也需要通过更透明的服务标准和价格告知机制来让更多游客充分知晓,如此才能精准找到自己的目标客群。如果长期以一种模糊的形象示人,甚至成为“刺客”的代名词,并不利于这种差异化的廉航服务被更多乘客所认知和接受。
事实上,《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也明确要求,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通过网络途径销售客票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购票人所选航班的主要服务信息,其中就包括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等。
因此,无论航司还是第三方售票平台,都应将免费携带行李箱的规格标准和托运费标准清晰、醒目地告知乘客。同时,监管部门也有必要将其作为市场乱象加以重点关注,督促行业切实整改、规范运营。
此外,不同航司之间的行李标准存在差异,同一航司在不同机场的执行尺度也不尽相同,这同样需要加强针对性告知,尽量减少因信息不对称给旅客带来的误导和不便。
应该说,差异化经营策略之下,才存在廉价航司,不同的乘客也需要不同类型的航班服务。但无论哪类航司,都应大大方方讲清楚服务细则,大大方方地赚钱,而不是利用信息差“背刺”乘客。这一点,不应因航司定位和等级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还要看到,民航业 本身属于相对高端的服务业 ,消费者对航班的服务体验也抱有较高期待。避免让乘客买了“低价票”,却要支付可能比机票费还要高的托运费用,也实在谈不上什么高要求,而只关系到消费者知情权和航司最基本的服务诚意。
总之,是时候正视并剔除这一存在多时的出行消费“痛点”了。特别是在当前大力提振服务消费的背景下,尤其不能让这样的“廉航刺客”太扎眼。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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