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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阿要求参议院在7月6日审判开始前必须解决定罪所需投票门槛的问题。他在电台采访中坚持,定罪至少需要24名参议员中的16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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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写得很清楚。目前我们有立场,但还为时过早,我们等着参议院给出声明。但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应该立即讨论,而不是拖到中途才说,否则可能会有麻烦”波阿说。

新被扶正的参议长张侨伟曾表示,宪法第11条第3(6)款规定,定罪需要全体参议员的三分之二同意。参议院固定有24名成员,所以定罪门槛就是16票---“不管有多少参议员出席审判、哪个阵营控制议会、谁主持弹劾法庭”。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

现在参议院出现了特殊情况:

晶贵受到小马科斯阵营打压,被反贪法庭处以90天预防性停职,无法行使参议员职务。

德拉罗萨同样受到小马阵营联手国际刑事法院(ICC)做局发出的逮捕令而隐藏,同样无法参与审判。

这两位都是杜特尔特阵营的重要盟友。他们无法投票,意味着实际能参与审判的参议员可能只有22人。

问题来了:定罪门槛是按24人的三分之二(16票)算,还是按实际能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算(15票甚至更低)?

退休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皮奥认为,应该只计算有资格参与审判的参议员。他认为被停职的晶贵不应被计入。按照这个解释,定罪所需票数是15票。

众议院检察官路易斯特罗认为,三分之二门槛应基于参议院“强制权力”范围内的参议员来计算。

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

如果门槛是16票(按24人算),亲杜特尔特阵营只要保持9票及其以上,就无法达到16票定罪门槛。但如果门槛降至按实际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算(比如22人的三分之二约等于15票,甚至更低),定罪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波阿要求参议院在审判开始前就解决这个问题。他的担忧很现实---如果这个问题悬而不决,小马科斯阵营可能会利用这个模糊地带,不断打压亲杜特尔特阵营,减少该阵营能投票的人数。

现在德拉罗萨和晶贵已经无法参与投票和表决,如果再有其他亲杜特尔特参议员因各种原因无法投票,定罪门槛的实际计算将变得更加复杂和充满政治操作空间,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在审判前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