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榆林,一座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名城,一片镌刻着红色记忆的热土,更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让我们一起寻迹榆林——探旧址、访人物、读案件、观实物,追寻榆林红色法治根脉,讲述穿越时空的司法故事,共同解码红色法治基因,汲取奋进力量,读懂人民司法从何处来、往何处去。
走进榆林市绥德县法院四十铺法庭,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庭历史陈列馆便映入眼帘。泛黄的卷宗、斑驳的史料,展墙上那镌刻着边区司法工作者初心的十六字训条,日日凝视着每一位出入法庭的干警。时光回溯八十余载,这里曾是边区司法的重要阵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庭在这里设立。
图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庭历史陈列馆
绥德分庭的机构变迁
1941年,绥德地方法院宣告成立,管辖绥德、米脂、清涧等县第一审民刑诉讼案件。此后,各县逐步设立司法处,分别受理一审案件。1943年,为便利群众上诉、加强对各县司法工作的领导,陕甘宁边区政府决定在各分区设置高等法院分庭。绥德分庭于1943年4月1日正式成立,是边区高等法院设立的第一个分庭。首任庭长由边区政府任命乔松山担任。除了庭长乔松山、专设推事史文秀外,还有书记员等辅助人员。此后,袁任远、杨和亭、马定邦、霍祝三、崔正冉等分区专员先后兼任分庭庭长。绥德分庭的设立,标志着边区司法体系从延安向各分区延伸。
分庭不是独立审级,而是高等法院的派出机构,它代表高等法院受理不服各分区所辖内司法处第一审判决上诉之民刑事案件,为第二审。如当事人不服分庭判决二上诉至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对法庭的判决只进行审核,而非第三审级。
绥德分庭组建七年多,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履行审判职能,积极贯彻党的政策法令,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为边区社会安定和政权巩固作出了重要贡献。
拱卫边区的司法前哨
绥德分区地处陕甘宁边区北部,被称为延安的北大门,拱卫着边区抗日政权的安全。绥德分庭通过审判职能,有效保障了抗日民主政权的稳定。
在刑事审判中,绥德分庭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薛某特务案中,绥德分庭子洲司法处子洲司法处依法惩处特务组织破坏边区的活动,“秉承边区之施政纲领,厉行民主政治,以巩固抗日模范民主地区”,宣示了抗日政权法律的权威性。在刘某故意杀人案中,两家因窑洞界墙产生纠纷引发命案,司法处依法惩处犯罪人,维护了根据地的社会秩序。
在民事审判中,绥德分庭积极落实“马锡五审判方式”,灵活运用审判与调解,有效化解了婚姻、土地等矛盾纠纷。在马金如婚姻纠纷案件中,女方以男方不能照顾家庭,家庭困难为由要求离婚。绥德司法处调查后发现男方已经参军入伍,依照边区优待抗属条例,判处不予离异,保护了抗日军人的权益。在宋铁仁婚姻纠纷案中,因涉及买卖婚姻及欺诈分庭判决准予离异,保护了女方合法权益。
在调解工作中,绥德分庭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减轻老百姓诉累。老百姓编出快板书称赞:“群众闹纠纷,法官找上门来调,省时、省钱、不跑路。”分庭还着力培养民间调解人,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民间调解人职能的有效发挥,减轻了诉讼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从这里走出的法治先驱
1944年,为了改进司法作风、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绥德分区召开司法工作会议,时任中共绥德地委书记的习仲勋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要求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不当“官老爷”,“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这篇讲话后来发表在11月5日《解放日报》上,成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重要内容。
从左到右依次为马定邦、崔正冉、霍祝三
在绥德分庭还涌现出许多司法先进人物。乔松山,绥德分庭首任庭长,后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副院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生奉献给司法事业。马定邦,从绥德分庭走上边区高等检察处首任检察长的岗位,推动了“审检分立”的历史进程。崔正冉,历经保卫局长、审判员到法院院长,如今崔家湾法庭以他命名“崔正冉调解室”,传承红色调解传统。还有“三次调查核证”的霍祝三、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实行者”的推事白炳明……他们的名字熠熠生辉,刻在边区司法的丰碑上。
薪火相传,续写新篇
陈列馆不仅是一座历史的见证,更是一座精神的灯塔,它记录着绥德分庭的光荣历史,更昭示着人民司法从何处来、往何处去。
四十铺法庭的干警们将红色基因融入司法实践,坚持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让边区司法的优良传统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法庭定期开设“红色法治讲堂”,让边区司法“走出‘衙门’、深入乡村”的优良传统,化作一次次送法上门、一场场田间调解,成为法庭一切工作的精神底座。法庭还建立了青年干警“入庭第一课”制度,让新入职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陈列馆里完成第一次岗前教育,在泛黄的边区卷宗前,读懂“人民司法从何处来”的历史追问。
从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庭,到今天的四十铺人民法庭,八十载时光流转,司法为民的初心始终如一。泛黄卷宗上的十六字训条与今天法庭干警胸前的法徽交相辉映,一段跨越世纪的红色传承,正在这片黄土地上续写着新的篇章。
综合自人民法院报、绥德法院
编辑丨李华菊 校对丨马欣 审核丨张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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