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食药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入,保健行业整体日趋规范,但在利益驱使下,问题产品依旧隐蔽流通。部分经营者抱有侥幸心理,误以为小批量售卖问题产品不易发现,殊不知保健品一经查出非法添加处方药物,无论经营数额大小都已触碰法律红线,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下面结合本院审理案例以案释法: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白某(化名)在本县辖区经营一家养生馆,自2022年8月起,通过网络平台购买“金伟哥”“黄金玛卡”“德国黑金刚”等标注具有治疗性功能障碍的物品存放在馆内。2023年11月16日,白某以100元的价格销售“黄金玛卡”“德国黑金刚”各一盒,从中获得40元。当日,接群众举报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其经营的养生馆内现场查获“黄金玛卡”“德国黑金刚”等8种共计17瓶(盒)物品,后经县公安局委托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送检样品“德国黑金刚”经检验含有“西地那非”成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案发后白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二、裁判结果
1.被告人白某犯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 宣告禁止令:被告人白某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三、法官说法
1. 法律界定:西地那非为治疗男性疾病处方药,需医师诊断开具处方、正规药房售卖,严禁非法添加进保健品,但凡保健食品检出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一律按有毒有害食品论处。销售即触犯《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以销售金额多少作为唯一入罪标准。
2. 健康风险:不法厂家随意加大西地那非添加剂量,高血压、心脏病、心脑血管人群误食极易诱发心梗、脑出血、猝死,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3. 经营提醒:成人用品店、小卖部、药店进货务必核验产品生产资质、检验报告、进货台账,严禁采购“金伟哥”等三无壮阳保健品,切勿轻信低价货源、口头货源。
4. 消费提示:身体疾患前往正规医院就诊开药,不网购、不私下购买街头、无名小店标称速效壮阳的保健品,发现伪劣产品拨打12315、110举报。
四、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来源:宁陕法院综合审判庭
编辑:韩都丨审核:杨锐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