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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民生频道报道,近日,南阳一家一碗面卖8元的“渝见小面”餐饮店被上市公司“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6月15日发文致歉,称将已注册的‘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小店。

“我就普普通通地卖个面条,怎么就犯了法了?”渝见小面老板娘的含泪控诉,也是很多了解到这件事的人的心声。老板娘毛女士是重庆人,店名取"渝"字,是最朴素的乡愁印记,而不是在试图模仿一个叫“遇见”的品牌。原告律师却态度强硬:侵权必须赔偿!

那这家夫妻小店真的侵权了吗?商标法的设立,是为了防止市场混淆,保护创业者的劳动成果,但“渝”是重庆的简称,地名在商业命名中具有天然属性,这是法律的共识。一个品牌做大了,并不意味着它能顺带将汉语里所有相近的音节、重叠的字义,通通划为自己的私产。一场看似合法的维权,如果对普通人朴素情感失去了同理心,就容易变成大炮打蚊子似的力量碾压。

“遇见小面”创始人在之前中强调,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律所或代理机构,这暴露出更深层的问题:在这套流水线式的作业中,法律不再是维护正义的盾牌,反而成了某种低风险、高回报的商业捕猎工具。律所利用小商户对官司的天然恐惧,批量施压、索赔,迫使对方和解交钱。这种极具掠夺性的商业模式,根本不是为了保护什么品牌商誉,而是赤裸裸地打着法律的旗号,对社会底层的微小生计进行“法律霸凌”。

知识产权需要被保护,但当合法的武器被资本异化为收割弱者的镰刀,那么法治的公信力也会在一次次的诉讼中被消解。维权应当有边界,法律更要有温度,一碗热气腾腾的小面能抚慰人心,别让恶意维权掺进来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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