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铃
6月下旬,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报告中审计了包括中药产销在内的重点民生资金。
《报告》披露,审计署调查了10省66户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和28家医疗机构,涉及中药购销、医保结算等资金215.91亿元,发现问题金额46.52亿元。
具体来看,问题金额由三大类组成。一是部分药企推高药价,主要采取两种手法:
1.虚增中药材采购成本。2016年至2025年,9户药企搜集包括本单位员工在内的8500多名人员个人信息,通过伪造农户身份、采购合同等虚开采购发票22.81亿元,计入采购成本。
2.虚列中药销售费用。2018年至2025年,26户药企发生的43.78亿元销售费用中,有22.5亿元在无真实业务背景或仅电话推销等情况下,即支付给462个第三方推广商,再由推广商转回药企或其指定对象。
二是少数药企仍“带金销售”。相关药企通过虚增成本、虚列支出等套取资金42.5亿元,部分用于“带金销售”。
三是医疗机构侵蚀医保基金和中药扶持政策红利。6家医疗机构利用中药饮片销售仍执行进价加成25%的规定,在中药饮片采购中“舍低求高”,多支出采购款1.21亿元,以此多获加成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加重患者和医保基金负担1.5亿多元。
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加强中药和药企管控。加快出台中药质量标准,为促进中药质优价宜奠定基础;研究制定对药企“反向开票”、大额取现的有效制约措施;建立“带金销售”、串通骗保黑名单制度,依法取消不法药企供货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审计署于2023年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启动后,成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加强对医药企业生产、销售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采购的审计监督,按程序移送行风问题线索,并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6月上旬,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发布《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将虚开发票、“带金销售”列为重点治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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