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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公安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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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自2026年7月20日零时起,在兰州市17处路段正式启用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7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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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停车驾驶人不在场,驾驶人拒绝立驶离的 (违法代码:1039,罚款100元)

2、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2004,处罚结果:记0分、处罚50元)

3、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代码:2007,处罚结果:记0分、处罚50元)

4、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代码:2009,处罚结果:记0分、处罚30元)

5、在道路上骑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违法代码:2039,处罚结果:记0分、处罚30元)

6、电动自行车驾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代码:7123,处罚结果:记0分、处罚30元)

7、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8、在高速以外道路行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处罚结果:记1分、处罚200元)

9、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1、通过互联网登录“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2、关注“兰州公安交管”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进行违法查询;

3、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可进行违法查询。

编辑 | 岳青、杨晶宇

责编 | 刘小曼

主编 | 狄春华、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