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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南安市溪美街道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存在“三合一”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现公布1起近期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典型案例,望相关单位、个人引以为戒,勿存侥幸!
基本情况
7月14日,溪美街道执法人员对位于辖区内的某洁具厂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洁具厂在厂房第4层设置床铺居住,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 703-2007)第4.3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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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溪美街道办事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对该消防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给予该洁具厂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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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溪美城事
编辑:尤逸群
一审:尤逸群 | 二审:苏敬元 | 三审:林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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