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

据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栏目近日报道,在杭州务工的高女士反映,她14岁身高182厘米的儿子偷偷到文身店文身,两条腿文满了图案。她质疑门店没有核实孩子的年龄,索赔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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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女士质疑门店没有核实孩子的年龄

据报道,高女士称,她儿子作为体育特长生被江西老家的高中录取,下半年将入学,满腿的文身会影响到未来求学及后续计划,学校方面建议在三年内洗掉。她了解到,这些文身预计要洗10至14次,每次费用在1万元左右,加上对精神的影响,她希望门店给予赔偿。

门店负责人吴先生称,高女士的儿子很高,文身师当时没有看出来是未成年人,但曾要求她儿子签署一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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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出具的文身承诺书

该承诺书写明:“未满十八岁者不得刺青,签订协议前,承诺人应向文身师出示身份证件,承诺确已年满十八周岁,文身师已尽合理审查。若承诺人未满十八周岁却刻意隐瞒,造成后果由承诺人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文身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吴先生称,对于高女士提出的20万元赔偿,他不能同意。高女士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会调查。

7月21日,吴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给高女士儿子文身的员工表示,当时查看过他的身份证,之后签了承诺书。当地市场监管部门31日已介入,安排门店和高女士协商。店方退还了1300余元的文身费用,但觉得20万元赔偿金额太高,不能接受。吴先生表示,自己确实疏于管理,但赔偿需要由法院界定。

21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祥符市场监管所,咨询此事进展。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向该所相关负责人咨询,由其统一答复。记者多次拨打该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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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店内未成年人禁止文身的标识

记者注意到,此前重庆、江苏、河南等地法院,均办理过未成年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文身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其中,法院多判决文身店和当事人各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昆山市人民法院曾指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涉文身店作为专业经营者,理应知晓文身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的潜在风险,并负有审慎核实顾客年龄的法定义务。文身店未经核实、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疏于日常监管和教育引导,亦需承担次要责任。

(图片均截图自《1818黄金眼》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