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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国家级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大理州第七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县(市)及相关单位申报推荐、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并由我局审核确认,形成大理州第七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名单。本次共涉及8个项目类别,50个项目(其中新增项目26项、扩展项目24项)以及50个项目保护单位。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上述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日(从2026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反映材料应当写明异议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接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科(非遗科)
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邮政编码:671000
联 系 人:吉玲
联系电话:0872—2191603
电子邮箱:dlzwljfyk@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公示名单.doc
大理州第七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项目保护单位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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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2日
来源: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大理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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