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讯 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对《保险法》进行二次审议,其中对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做了比较细化的规定,受各媒体热捧。12月25日下午,清华大学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陈秉正在接受网易财经独家专访时表示,此次《保险法》二审稿并未有实质性突破。

据了解,《保险法》二审稿对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主要有三方面规定:保险人免责条款,未作明确说明不生效;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不得解除合同;重大自然灾害损失,不告知也可获理赔。

陈秉正指出,根本没什么重大的突破,也没有太多实质性、本质性的变化。“本来就应该做的,过去没写清楚,现在明确了一下,要求保险公司要对其代理人严格管理”,陈秉正表示,这只是规范了一下保险公司的行为,根本谈不到什么重大的突破。

陈秉正认为,目前影响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在于公司的治理结构,现在的问题是股东对公司没有话语权,权力都集中在管理层,所以现在的很多决策既谈不上是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也不是完全代表股东的利益。所以,才会导致很多时候我们的产品更新滞后、服务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

作者:程海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