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对有关进口味全奶粉报道情况进行说明

2月2日,针对媒体和消费者关心的“质检总局近日公布的一批进口味全奶粉被检出阪岐肠杆菌”的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进行了澄清和说明。

李元平指出,为保证进口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对检验合格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卫生证书,准予入境;对检验不合格产品,禁止入境,并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依法做销毁或退货处理。按照国际惯例,质检总局将各出入境口岸有关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后,在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李元平表示,质检总局注意到,近期媒体和消费者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但有些媒体在转载或引用时,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已被依法处理的情况没有全面说明。如质检总局官方网站1月20日公布的《2008年11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其中有一批进口味全奶粉被检出阪岐肠杆菌呈阳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早已对该批奶粉依法进行了退运处理,不合格奶粉并未进入国内市场。李元平就此特别强调,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口奶粉,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消费者可通过正常渠道购买,放心使用。

针对部分媒体报道的不准确消息,李元平也表示,质检总局已于2008年11月7日就发布进口食品不合格信息进行过说明。在此,希望有关媒体今后进行相关报道时能够准确、全面地报道相关信息,避免造成消费者的误解,引起不必要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