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2日讯 中国人寿3月2日发布消息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总裁杨超近日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建议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

保险公司不仅提供着商业养老业务,也在渴望着以养老社区投资方的形式,在养老保险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总裁杨超在提案中建议,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社区。

杨超认为,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体系,对于解决目前养老供需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实体,则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延伸服务链条,增加附加值服务。而保险资金具有的长期性、稳定性特点,也是养老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

杨超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出资建设养老社区的具体优惠政策,促进养老社区快速发展。这既有利于扩大投资,又有利于改善民生工程,也有利于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为了支持养老社区加快建设,杨超建议,在对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营业税的基础上,统一暂予免征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赋,甚至永久性取消这些税赋。应进一步加大养老社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资金支持方式,比如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养老项目建成时,按照项目投资规模一次性返还一定比例的项目资金,或者政策性银行对于养老社区建设项目的贷款给予利率和期限优惠。此外,鼓励实行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亦是一种可以尝试的创新资金支持方式。

下一页:关于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的提案

关于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的提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老龄化社会已经来到,传统的养老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当前的养老需求。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对于解决目前养老供需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一、我国养老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国养老体系建设虽然发展较快,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养老方式单一。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仍以居家养老为主。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育率的下降,独生子女家庭增加,家庭规模缩小,老年人空巢家庭增多,家庭赡养功能削弱。同时,家庭中成年子女精力和时间有限,已越来越难以照料和护理老年人的生活与疾病,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越来越不能满足养老发展的需要。

(二)养老供需严重失衡。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截至200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已达1.49亿,而各类社会养老机构仅有3.9万多个,养老床位只有149.7万多张,是老龄人口总数的千分之十,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50-70张的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三)养老社区建设政策支持不足。由于我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进入老年社会的,国家财政难以支出更多的资金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同时,还存在政策法规不健全、相关政策不配套等问题,不利于养老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

二、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是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体系,促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是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二)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有利于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促进我国和谐社会建设。

(三)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是满足我国基本养老需求的重要举措。养老社区作为居家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具有医疗服务专业化、社区规模体系化、资源配置成本低等优势,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基本养老的需求。

(四)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是改善民生、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养老社区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有利于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的养老福利水平。在当前消费需求不足、制约经济增长的环境下,加大养老事业投入、支持养老社区建设,还有利于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因而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三、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政府税收优惠力度。在对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营业税的基础上,统一暂予免征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赋,甚至永久性取消这些税赋。

(二)加大政府融资支持力度。目前,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银行贷款等渠道还远远不能满足养老社区建设的资金需求。应进一步加大养老社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资金支持方式。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养老项目建成时,按照项目投资规模一次性返还一定比例的项目资金;二是政策性银行对于养老社区建设项目的贷款给予利率和期限优惠;三是鼓励实行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支持养老社区建设。

(三)重点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社区。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险机构在发展养老保险业务的同时参与养老社区建设,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延伸服务链条,增加附加值服务;而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特点的保险资金,也是养老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2008年底,我国保险总资产已逾3万亿元。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金融30条”中明确提出,“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实体”。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出资建设养老社区的具体优惠政策,促进养老社区快速发展。这既有利于扩大投资,又有利于改善民生工程,还有利于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