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4日讯 致公党今日向网易财经公布了他们本次政协会议的提案材料,一共有26个提案。以下是《关于引进华侨华人优秀人才,推行“居住证”制度的提案》的全文:

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客观上需要吸引和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作为支撑,尤其需要吸引领军性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和华侨华人优秀人才。许多新华侨华人在国外定居或入籍后,其国内户口和身份证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被注销,他们回国工作、生活持护照作为有效证件。而护照并不具备国内居民身份证同等的使用效力,在办理电话通讯、银行开户、房产证等手续方面存在诸多不便,很多地区在享受劳动保障、医疗服务、子女入学等方面也有不少困难,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回国工作及创业的积极性。

因此,进一步做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侨华人优秀人才的工作,首先要优先解决海外华侨华人“身份证件的非同等使用效力”问题,应将其作为完善政策的突破口和当务之急。为此,建议:

一、建议由公安部牵头,联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住证”制度

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采取多种政策措施,以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比如,英国推行“外国人身份证计划”,向在英国的非欧盟国家学生以及持结婚签证的非欧盟国家公民核发记载指纹信息在内多种身份资料的身份证。法国推行《优秀人才居留证》举措,证件持有人的配偶和子女不受家庭团聚程序的限制,可以马上申请去法国居住、学习或工作,证件有效期3年,到期可以延长。

为了吸引海外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创业,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条件和激励政策,对吸引人才、解放生产力、促进科学发展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但如何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个值得研究并应切实解决的问题。在制定各项宏观激励政策的同时,要特别注重这些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一些细节问题的研究和处置。目前北京、上海推行的“居住证”制度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因身份证件使用效力不同而引起的一些问题并提供多项优惠措施和便利条件,而且包含了人才评价认定标准等合理内涵,消除了发挥海外人才作用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公安部门与国务院侨办联合制定推广“居住证”制度,要在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和研究上海、北京、广东等地居住证制度的同时,引导各地进一步充实政策内涵,体现当地特色,以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也要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

2、“居住证”制度应包括制定目的、适用对象、管理部门、持有人基本信息、有效期、主要功能、发证机关、申领程序等基本内容,特别是吸引什么样的人才和居住证持有人的相关待遇是其核心内容。

3、发放居住证、给予居住证持有人什么样的优惠待遇和便利条件,要针对解决引才工作存在的问题来设定,并明确职责部门,具有可操作性,主要应包括创办企业、科技活动、行政机关聘用、资格评定考试登记、子女就学、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实施专利的奖励、办理出入境或居留手续、外汇兑换、免办就业许可、人才计划项目资助、海关绿色通道、商业保险、申领驾照等方面。

4、“居住证”不是身份证明,但应具有类似居民身份证的部分功能,是持有人在中国居住、工作的方便之匙,为他们解决创业工作生活等多方面的后顾之忧,解决申请科技项目资助、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机制障碍,形成一个人才流动和人才集聚的良好氛围。

二、将“关心华侨华人的政治需求、维护他们的政治权利”作为实行“居住证”制度的重要补充

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构建海外人才全方位的服务体系,除了为华侨华人提供完善的居留政策外,还必须关心华侨华人的政治需求和政治权利。具体建议如下:

1、外籍华人和来华工作的外国人,不能享有宪法规定的某些公民权利,因此有关部门应深切关注他们合理的政治诉求。

2、境内外华侨,包括持中国护照的海外留学人员,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应该享有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理应制定相关规定保障其公民权利,特别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有效行使,把他们中的优秀代表推荐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参加学习培训,并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有关社会团体进行适当安排。

3、关心海外人才的文化生活。应定期或不定期引导和组织海外人才参加或组织各种文化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

4、改进吸引海外人才的宣传工作,不仅要宣传国内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而且要加强对他们爱国心、报效社会意识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5、建立定时召开海外人才代表座谈会、茶话会制度,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直接了解他们创业、工作、生活情况,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关心他们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