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北京3月6日讯 今天,全国人大代表、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她向大会提交的议案,题目就是充分利用财政杠杆,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和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吴晓灵说,农村金融有其不同于城市的特点,加快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金融资金来源的社会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必须以安全和效益为经营的首要原则,资金向收益高的地区流动是经济规律决定的,因而要让商业金融进入农业和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必须给金融以利益上的补偿。另外,用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金投向农业和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可以采取税收优惠、风险补偿、担保、贴息、保费补贴等形式。用财政的这些资金替金融分担一部分市场风险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吴晓灵认为,可以建立普惠制的税收制度,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新增可用资金的一定比例投向涉农领域,支持农业和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她建议,对金融机构将新增可用的资金一定比例投向涉农领域的给予减征营业税、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对各类发放涉农贷款的机构提供税收优惠;针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可规定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济发展水平低、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应给予更多的优惠;除对涉农贷款实行普惠税收政策外,财政还可以通过担保、贴息、风险补偿、保险补贴等方式鼓励向农村和县域的特定群体、企业发放贷款。

吴晓灵说,应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小企业,发挥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一是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中受冲击最大的是小企业,而小企业多半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因而加大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缓解就业压力是非常重要的。二是对向符合标准的小企业发放贷款的各种类金融机构,包括社会资本投资的贷款机构,只要在银行信贷登记系统进行贷款登记的,其贷款额占其可运用资金一定比例的,建议国家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三是对产品符合国家技术、环保、质量标准,正在开拓市场的小企业,各级财政可以通过暂缓税收、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替信贷机构分担一部分风险,支持其发展。四是国家设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人民币股权基金向产业整合和技术更新的中小企业进行股本融资,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可获得能力。

吴晓灵表示,中国的金融创新一直不足,不能因为世界金融出了问题,就停止创新的步伐。应该处理创新和监管的关系。综合经营是未来金融发展的方向。新修订的《保险法》的表述和《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都是一样的,就是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国务院的审批下,各个金融机构都在向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但是综合经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法人综合,就是说一个法人既可以做证券、保险、银行等等,还有一种方式是集团是综合的,法人是分业的。她认为,中国未来的发展还是应该按集团综合,法人分业的方式来进行。

作者:谷秀军 王晓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