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已进入全面普及的历史新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是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农村地区,师资建设困难已成为制约义务教育水平质量提高、公平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

第一,教师收入、待遇、福利低,导致队伍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且结构不均衡、队伍不稳定。特别是边远、落后、贫困地区,教师的区域分布、年龄结构极不平衡。这主要是因为教师法律体系不完善,教师职系规定不清晰,同时相关政策制订不协调或落实不到位。

第二,教师管理体制和学校人事制度不尽合理,不利于在已有条件下及时、有效地调配教师资源,难以形成动态平衡,加剧了教师队伍整体不足的紧张程度。

第三,教师队伍质量、师资水平和培训工作不尽如人意,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十分明显,严重阻碍中西部和农村偏远地区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师范教育出现弱化趋势,专业特色也在衰退;教师培训缺乏经费和条件。

第四,在特别边远、贫困地区,代课教师仍是保证正常教学的重要力量,但工作、生活条件堪忧。如广西博白县有偏远山区教学点700多个,条件异常艰苦,只能聘用代课教师,其月工资仅200余元。

建议:

1.加大相关法律、政策的调整、协调和落实力度,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导向,合理解决教师待遇问题,吸引毕业生到农村任教,真正能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可发展”。

修改《教师法》,明确界定基础教育教师的身份,并根据国情为其建立一个新的职系,规范聘任制度,以明确其职责,保护其权益。落实义务教育经费的“省级统筹”,设立专项津贴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依法保证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如,设专项基金用于教师宿舍维修改造、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提高班主任津贴,设农村学校校长岗位津贴、边远地区教师津贴,做到条件越差、生活越苦、补助越高。

2.完善教师管理、调配体制,构建农村教师补充、提高、交流新机制,促进城乡师资共享;按照城乡统筹原则,根据实际调整教师编制,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师资动态平衡。

在教师管理方面,要理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明晰双方职责,加大学校的自主、主动权。在编制制订方面,教职工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师生比)不应低于城市;农村学校教师数不能仅以学生数计算,应兼顾生源、交通等状况及教师脱产培训、寄宿制学校生活管理等需要。

3.改革教师人事制度,健全教师考评体系,完善教师准入、评聘和退出制度,推进教师全员聘用制和绩效、激励机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促进师范教育科学发展,多渠道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学校和教师合理分担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与支持体系;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在地方师范院校、特别是西部师范院校重点推行免费师范教育,加大师资定向培养力度;调整师范教育学科结构,增强不同年龄段教育专业的针对性。

4.加大对地方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察力度,督察结果列入政绩考核指标。尤其要注意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加大面向代课人员公开考录的力度,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代课教师考核转正工作;妥善清退代课人员,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帮其再就业;规范用工制度,边远、贫困地方(主要是教学点)必须聘用代课教师时,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明确双方责权,提高工资待遇,落实“三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