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31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开启。

据《办法》第十条规定,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第一套标准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套标准为: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上述两套标准还须满足四个条件,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