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6月23日讯 经查明,自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2月6日期间,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俊良累计减持康强电子股份4,429,900股,占总股本的2.28%,累计成交金额为18,068,805.15元。刘俊良在减持过程中,没有及时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本所申报并在本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导致其未能及时对外披露相关减持信息。

刘俊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七条的规定。

鉴于刘俊良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所对刘俊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刘俊良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