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经济适用房是对商品房市场的补充,还是计划经济思维的遗留?这种体制究竟是利于百姓还是利于特权者?请看青年经济学者冀志罡为您解读。

冀志罡 (青年经济学者)

经济适用房其实就是住房双轨制。

先解释一下双轨制。双轨制就是钞票因人而异。你口袋里的钱,和我口袋里的钱,不一样。双轨制是上个世纪80年代发明的。比如当时的钢材就有两个价格,一个是计划价,一个是市场价。你有批文,就能以低价买到钢材,我没有批文,就只能从市场上买高价。当年很多东西都是双轨制。

当时有个说法,叫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是不是很形象?计划有计划的好处,市场有市场的优点,两者一结合,那就完美无缺了。这是双轨制的理论基础。

有了双轨制,才有了官倒。用计划价拿货,再以市场价卖出去,这钱赚得要多容易有多容易。凡有双轨,必有官倒,这是连想也不用想的结论。到最后,拿了批文也不用倒卖钢材了,直接把批文卖了就成。批文本身就是钱。

那套词汇今天不用了。现在叫市场经济,不过是有调控的市场经济,其实就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升级版。经济发展了,名词也要发展。总之,凡是政府要调控的,那就是要搞点计划、搞点双轨制的意思。

这两年,政府一直想调控房价,怎么调控呢?最方便、最容易想到的,就是双轨制。只要政府出面盖点房子,以计划价卖出去,那不就把房价压住了吗?记得2004年有1个月,因为经济适用房卖得多,生生把房屋均价给拉了下来.媒体一听说,立刻就发出了“北京房价大幅下跌”这种不着四六的新闻。

买经济适用房也需要批文,当然它不叫批文,叫“号”。拿到了号,就意味着可以计划价买房子。当然,也可以不买,直接把号卖了就成。号本身就是钱。据说北京一个经济适用房的号曾卖到20多万。

所以,支持经济适用房的人,首先要看清楚自己的处境。不要看自己是否买得起商品房,要看自己是不是体制中人,有没有机会拿到经济适用房的批文,也就是“号”。经济适用房从来不是给老百姓准备的,就像批文和外汇券从来不是给老百姓准备的一样。这些东西,都是属于特权集团的。

北京四环路以内,现在已经找不到1.5万一平米的商品房了,但低于5千的房子却能找得到,那就是经济适用房。当然,谁能买到这些房子,猜也猜得到。反正我是买不着。

跟很多人不同,我不觉得经济适用房应该取消。特权总是要套现的,不是房子就是别的什么东西。只要特权存在,钞票跟钞票就总会有不同的价值。所以经济适用房既然已经搞起来了,就别取消了,不折腾嘛。

只是,既然享受了经济适用房,就别再抱怨公务员工资太低,也别老拿公务员工资跟市场工资做什么比较。那根本没有可比性。也别再提什么高薪养廉,公务员已经拿着非常高的高薪了,养不出廉洁的原因在别处。

最好把双轨制搞得更彻底一点。让计划的归计划,市场的归市场。公务员们最好不要再说什么“局级干部的薪水买不起房子”,你的薪水根本不在工资卡里。一边享受着半买半送的经济适用房,一边抱怨房价太高,这是典型的占了便宜还要卖乖。

政府如果真有诚意让穷人住得好些,就应该踏踏实实搞点廉租房,而且最好先分给农民工,这才显得公平。城里人占的便宜已经够多了。我不反对政府大搞经济适用房,但请不要以民生为名。那是搞特权,不是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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