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9月7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发布《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进一步规范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程序,以及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申请的程序,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对网易财经表示,办法出台有利于加强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征管。

税收协定是缔约国政府间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旨在促进缔约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人员交流。它可使跨国纳税人的投资、经营、劳务等所得避免双重征税、消除税收歧视,并适当降低税收负担;此外,还可以有效防范跨国纳税人偷漏税行为的发生,促进形成健康的国际税收秩序。税收协定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协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按照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应该履行的纳税义务。

办法就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和备案报告、审批与执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了确保不发生非法避税行为,办法规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从非居民已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含备案类和审批类)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审核、复核或复查,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曾下发通知,要求对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股权交易的,要及时收集交易信息,掌握交易的经济实质,识别和防范非居民企业实施的滥用组织形式、滥用避税地、滥用税收协定的避税行为,防止税收收入流失。

同时办法在保护我国居民境外投资经营的合法权益方面也将起到重要作用,中国企业可积极争取相关权益,避免双重征税。据统计2008年中国“走出去”的业务达到了521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96.7%,将近翻了一倍。去年一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了营业额566亿美金,对外新签的合同有1046亿美金,也增长了35%左右。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与相关国家(地区)正式签署了90个税收协定,已基本形成了全球范围内的税收协定网络,到我国从事投资活动的绝大部分外国投资者所属国家,基本上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协定的税收法律保障作用更加重要。

在金融危机和保增长双重压力下,中国财政收入压力加大,而非税收收入成为全国财政增长的主要动力。1-7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40672.0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0.5%,其中税收同比下降3.5%,而非税收入达到5207.06亿元,同比增长26%。

全文: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ly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