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国内首批20家私营生产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权。标志着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合法获得直接从事对外贸易的权利。

1月12日至13日,国务院在京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

1月16日,江泽民总书记看到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一家属院发生燃油锅炉爆炸事故的报道后,立即给国家经贸委主任盛华仁打电话,对锅炉质量检验和安全生产作了重要指示。

3月13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主持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4月22日,江泽民在成都主持召开四省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他强调指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一个非闯不可、也绕不过去的关口。打好这场攻坚战,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也关系到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经济意义和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担起应负的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工作。

5月30日,江泽民在武汉主持召开六省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

6月17日,江泽民主持召开西北五省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同日,江泽民在西北五省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就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发表重要讲话。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证券法律。

7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在京召开省部长经济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好当前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8月11日至12日,江泽民在辽宁大连主持召开东北和华北地区八省区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他在会上发表了题为《坚定信心,深化改革,开创国有企业发展的新局面》的重要讲话。

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9月19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9月23日,中共中央日前举行党外人士座谈会,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座谈,征求大家对《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资料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