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6月7日讯 新黄浦(600638)周一晚间公告称,公司6月7日接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上海监管局实施出具警示函措施。

关联交易有违法规

2010年4月17日,新黄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受让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广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4 月18 日,新黄浦与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收购意向书》,并支付意向金2.8亿元。

然而,本次收购却遭市场“用脚投票”,4月19日,处于房地产板块中的新黄浦开盘直线跳水跌停,临近午盘,该股一直处于跌停边缘徘徊,跌幅位居两市第一。截止今日收盘,从4月19日到今日,更是一路狂泻,累计跌幅达到43.61%.区间振幅达到68.08%。

据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广银海物业地处深圳福田区繁华地段,建筑面积达到2.7万平方米,从2007年开始,这个物业每年的出租率达到98%以上。

然而,本次收购在没有经过评估机构评估、没有召开股东大会前提下,就“高速”完成收购。

为此,中国证件会上海监管局在本决定书中称:“(新黄浦)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违反有关规定,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遭罚

而4月18日,新黄浦与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收购意向书》后,在新华闻的书面指令下,新黄浦向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意向金2.8 亿元。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为,在此交易过程中,三名独立董事在审议过程中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而且,公司主要高管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下同意支付2.8 亿元意向金,新黄浦第一大股东新华闻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按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 条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表示:“新黄浦上述做法侵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虽然新黄浦后收回了全部2.8 亿元款项,但为切实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于2010年6月7日做出对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作者:徐国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