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发生的系列劳资纠纷事件,伴随着全国工资标准的上调,使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再次成为海内外关注的焦点。大家开始思考“中国制造”的出路。网易财经《北京观察》栏目特别邀请到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研究员苏海南,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系教授许晓军,以及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加藤嘉一为大家解析。

“最近劳资纠纷事件,我认为都是高速成长带来的结构性矛盾的环境下产生的必然现象,我认为这是一种进步。”在节目的开始加藤嘉一就表示,劳动成本上涨,这个过程是曾经任何国家都经历过的。

劳动力价格低廉是中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中国经济三十年得以高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与GDP高速增长相反的却是居民收入以及消费持续的下滑。许晓军表示,“我们是一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在当时来说应该说是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它也留下了一定的问题”

“去年中国实现将近4千美元的人均GDP。但是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还是长期偏低,”苏海南指出,现在居民收入比重大概占GDP的50.6%,另外一个算法是57%,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一种说法是39.7%,我们算大概是48%。

由于居民收入长期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内需不振、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引发的经济结构失衡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从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近日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再到近期中央一系列涉及收入分配话题的密集表态中,都可以看到中央对于改变当前经济机构失衡以及收入分配不公平导致的消费不振问题的决心。

在此背景下,国内专家提出“中国应该效仿60年代的日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苏海南对网易财经表示,中国目前已经完全具备实施国民收入计划的条件。

上世纪60年代日本同样面对与中国今天相类似的经济局面:表现为城乡二重结构和大小企业之间差距巨大。1960年农民收入仅为城市的44%,大小企业收入差距达到一倍以上。国民收入增长远低于GDP的增长速度,个人消费增速明显落后于投资与工业增长速度。

因此,日本池田勇人内阁于1960年制订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计划在1961~1970年这10年之间,将国民收入提高2倍。并把头3年的增长率定为9%,10年间的平均增长率定为7.8%。计划的最终目的是“迅速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和实现完全就业”。

“收入倍增计划”是日本后来经济高速增长的最根本动力所在。通过该计划,日本提高了国民收入,成为“启动内需”的钥匙,而消费结构变化推动了经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

苏海南表示中国要参考日本,不过不是参考前面提高GDP的问题,是参考后面怎么让老百姓的收入跟国家的经济整体增速基本上相适应。

而在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值得注意的还有,日本政府明确承诺,政府公共开支每年增加25%,每年在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上共减税1000亿日元。这项政策是日本经济开创黄金十年的保证。

加藤嘉一对日本的减税政策的重要性表示肯定。他说,减税很重要,包括当年日本的法人税降低。今天日本很多国外的企业不好进日本的市场是因为法人税太高了。所以这样来给企业不断的优势,减税是最好的方式。

据一项统计数据显示,自1998年至2008年,中国政府全口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已从20%左右上升到32.2%,超过美国、韩国、瑞士等国家。而世界银行调查显示,人均GDP在750美元左右的偏低收入国家中,税收负担率应在20%左右;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的国家,税收负担率应在23%左右;人均GDP在1万美元以上的国家中,税收负担率应在30%左右。如今,中国人均GDP2008年才超过3000美元,政府收入却已达发达国家的水平。因此在减税方面,政府完全可以有所作为。

“目前国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明显超越了我们整个的国民经济收入的增长,”许晓军说,“国家税收也应该适当的让利于民一些。”

产业升级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中国人口依然众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同样需要大量的存在,在劳动力成本上升,企业利润被被压缩的同时,需要政府让税与企业。

在《北京观察》节目的最后,苏海南表示,所谓的化税为薪,也就是资方给劳动者涨钱了,这个税我就不要了。这也恰恰是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支持这些劳动密集型困难的企业有钱有能力生存发展,同时有能力给职工增加工资,这样就把一个美好的愿望层层落实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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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