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招商局国际(00144)宣布,就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独立股东赞成接受主要股东授予中国南山开发(集团)23.493%管理权的观点,不会受到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曾锦仑身故所影响。
招商局国际称,通函付印前的最後实际可行日期为6月25日,即曾锦仑身故之前一天,而公司於通函批量印刷後才获悉曾锦仑身故的消息。因此虽然通函日期为6月30日,但通函内仍然称曾锦仑为董事会成员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董事会确认,通函内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所载独立董事委员会的观点,乃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之前达致,
招商局国际上月宣布与主要股东招商局(香港)签订托管协议,招商局(香港)同意以1元人民币之一次性名义对价,将中国南山开发23.493%股权的管理权及投票指示权授予公司行使。
招商局国际称推荐接纳中国南山交易观点不受曾锦仑身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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