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7月8日讯 商务部今日发布《 关于实施经营者集中资产或业务剥离的暂行规定 》(下简称《规定》),首次就反垄断审查中的业务剥离程序作出规范,该《规定》从今年上半年开始研究讨论,此前商务部已经就《反垄断法》制定了两个细则。

"企业在进行业务、产能剥离时就有章可循;同时,业务剥离的监督委托人制度也规范化了。"参与了《规定》讨论的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任勇主任对网易财经表示。

《规定》指出,监督受托人和剥离受托人必须是具有从事受托业务的必要资源和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应独立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和剥离业务的买方,与其不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

参与经营的集中者在反垄断审查获批后,需将商务部规定的产能或者股权出售给独立的第三方。对于剥离业务的买方,《规定》指出,需独立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与其不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同时强调,购买剥离业务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任勇表示,这样要求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行业竞争。

同时,在剥离完成之前,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不得作出如聘用被剥离业务的员工,获得剥离业务的商业秘密等对剥离业务有不利影响的行为。

《规定》最新指出,剥离义务人应当在出售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剥离业务转移给买方,并完成所有权转移等相关法律程序。

《反垄断法》实施近两年,在商务部公布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案件中,松下收购三洋、辉瑞收购惠氏、日本三菱丽阳收购璐彩特的反垄断审批中涉及到了业务剥离。网易财经查询上述案例发现,此前商务部规定的剥离交易时间都是6个月。任勇认为,《规定》实施以后,可以有效提高业务剥离的效率。

业务剥离是属于反垄断审查中的结构救济行为。在松下收购三洋案件中,剥离了三洋公司目前全部的硬币型锂二次电池业务、民用镍氢电池业务,松下剥离了车用镍氢电池业务。在辉瑞收购惠氏案件中,辉瑞剥离了在中国境内旗下两个品牌的猪支原体肺炎疫苗业务。在三菱丽阳收购璐彩特案件中,璐彩特剥离了其年产能中的50%,一次性出售给第三方。

作者:江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