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交所和深交所决定从既日起,对在该两所上市的股票、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10%限制并实行公开信息制度。

当天,沪深两市均跌满10%,大部分股票被巨大的卖单封死在跌停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