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月12日讯 利达光电晚间发布公告称,2010年12月6日至12月9日,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2011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关于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根据决定,南监管局要求公司对存在的经营性关联欠款金额越来越大影响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太阳聚能工程收入、成本不符合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部分财务核算与相关会计准则不相符或公司披露会计政策不相符的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截至1月12日收盘,利达光电报14.49元,跌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