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月27日讯 重庆市将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启动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以下是详情:

一、税收的征收对象。我们是对独栋商品住宅,不管存量还是增量都收税;另外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要征房产税,这个高档住房是指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高两倍的房子。现在开始,新购的高档房要征税;三是如果是在重庆没有户籍、没有工作、没有企业,但是到重庆买房子,买一套不会收税,但是他买两套、三套、五套,我们常规说的什么炒房团,纯属到这里炒房子的,从第二套开始收税,哪怕是普通房子也要收。

二、征税的税率。我们是按3倍以下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不管独栋商品住宅还是高档住房。

三、计税依据。目前是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如果三年、五年以后可能会进入要用评估的方法。

四、如无存量商品住宅,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都有抵扣。我们的概念是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档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是以户算,家里是一个人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这个概念也是我们方案很重要的特征点。

五、大家会说,均价怎么算出来。我们每个城市都有每年城市住房交易量,我们这次征收的范围是讲重庆主城,重庆主城就是重庆的九个区,重庆有40个区,有8万平方公里,是城乡一体化的地方。我们讲房产税覆盖的不是8万平方公里的大重庆,而是指重庆主城,以上两个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算术平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