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表团 郭广昌

【建议概述】

“十一五”期间,中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这一势头在“十二五”期间有望得到加强,并在中国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转型中扮演重要角色。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针对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系列举措,在产业指导、信贷扶持、信息沟通及海外协调等方面为中国民营经济“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提供支持,推动中国经济进一步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经济在“十二五”期间的较快平稳发展。

【建议依据】

1. “十二五”期间,民营企业作为中国资本输出的重要力量之一,海外投资势头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目前,中国民营企业总数已达750多万家,占全国法人企业总数的70%以上,成为全国最大的企业群体。未来三年将有三分之一的民企在境外设立销售网络,四分之一的民企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另有15%的民企在海外投资建厂。在一些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主要力量。

2.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突出市场导向,是中国经济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内生力量。近年来的海外投资案例显示,民营企业海外投资重视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更注重制造技术、品牌、消费品、服务业等类别。这些投资不仅有利于缓解人民币持续升值的压力,也有利于我国传统制造业的升级换代、品牌提升,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向内需消费拉动为主的重大转型。

3.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有利于巩固扩大民营经济对中国经济贡献。目前,民营经济已占全国GDP的60%以上,民营经济吸纳的就业已占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90%以上,成为社会就业的主渠道;民营企业提供了大约70%的技术创新、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是民营经济30年发展积累后的必然要求,对于巩固扩大民营经济的社会贡献具有长远意义。

4.民营企业海外投资过程中,多种类型的“水土不服”瓶颈已经出现。目前,中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挑战主要集中体现在产业选择、人才储备、品牌认同、信贷扶持、海外沟通阻力等方面。民营企业在发挥自身能动性客服困难的同时,也需要国家在战略层面为民企海外投资提供重要指导。

【建议方案】

1.建议有关部门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基础上,就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制订指导性意见。自上而下地形成多政策层面的支持体系,帮助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国际市场和战略资源。

2.建议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从“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层面,制订鼓励海外投资产业目录,为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提供信息支持和政策引导。对于符合产业目录要求的企业和投资项目,在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开辟信贷支持的“绿色通道”。

3. 建议商务部等部门发挥协调作用,推动在国有企业海外重大投资项目中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支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减少可以规避的境外政治阻力。

4.建议我国驻外使领馆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服务,在经贸信息搜集、当地公共关系、海外危机协调应对等方面大力支持,帮助民营企业克服“水土不服”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