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吴以岭教授、吴相君先生和吴瑞女士。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吴以岭教授持有以岭医药集团100%股权。吴相君先生和吴瑞女士分别持有以岭药业26.42%和2.97%的股权。

吴以岭教授,河北省中西医结合医药研究院院长、河北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医络病学学科创立者和学科带头人、中医心血管病专家,担任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副会长、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中华中医药学会络病分会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委员、河北以岭医药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及本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