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6月30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审议通过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免征额由一审时的3000元调高至3500元,税率级数由九级减为七级,一级税率由5%降至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6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等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表示,不要小看二审提高的这500元,原来3000元起征点的时候,已经有4800万人不用纳税了,这次又增加了1200万人,达到了6000万人不用纳税。

以下是文字实录:

国家金融报记者:

我注意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二审稿当中起征点是3000元,但是经过几天的审议后,这个数额提升到3500元,这是一个比较出人意料的结果,请问是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在此之前全国人大公开征求意见中,收集到了23万条意见,有38%要求修改起征点,请问全国人大在这次审议中是如何考虑公众这些意见的?昨天社科院税务所公布了一个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案,即要对高收入者更多征税,请问这个方案是否会被采纳,是否会对个税改革产生影响?

李飞:

我回答前一个问题。从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加强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凡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都通过全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大家都知道,前几个月,那时候制定车船税法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把这个草案全文公布,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来自社会公众的意见,那次经过认真的审议和不断完善,车船税法大家也比较满意,比较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也采取了这样的做法,公众踊跃发表意见,大家都知道有8万多人提出了23万多条意见,虽然二审最初提交的修改方案是对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没有修改,但是在工资、薪金所得适应的第一级税率上,将5%的税率降到3%。据统计,纳税人当中70%的人都是集中在第一级税率来交税的。也就是说,从5%降为3%,加大了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这符合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方向,尽量减低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李飞:

当然,大家都知道,立法的过程是不断完善的过程,所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修改方案的时候,还有一些委员提出,是不是能够再加大减轻税负的力度,在起征点也就是减除费用标准上再往前走一步。因此最后通过的修改决定将减除费用标准定为3500元,即在3000元的基础上又提高了500元。不要小看这500元,原来3000元起征点的时候,已经有4800万人不用纳税了,这次又增加了1200万人,达到了6000万人不用纳税。所以说,法律的审议是不断完善的过程,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真正发扬民主,科学立法,体现了中央关注改善民生的精神,给中低收入者很大的减免力度。

王建凡:

我也注意到了社科院课题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研究课题的报道,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积极建言献策。这次个税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社会公众不仅仅对修正案本身提出了修改意见,也对今后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提出了很多的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都在认真地收集和整理,也将会在今后研究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中,认真加以研究、借鉴和吸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