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公司股本总额为340,000,000股,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2,367,508股,占股比例为53.6375%;创福企业有限公司持股103,232,498股,占股比例为30.3625%;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2,099,984股,占股比例为6.5000%;宁波福裕投资合伙企业持股8,499,986股,占股比例为2.5000;浙江华睿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499,986股,占股比例为2.5000;宁波平方投资合伙企业持股3,612,518股,占股比例为1.0625%;宁波永力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833,341股,占股比例为0.8333%;宁波同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700,004股,占股比例为0.5000%;宁波北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00,004股,占股比例为0.5000%;公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00,004股,占股比例为0.5000%;宁波博扬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487,495股,占股比例为0.4375%;杭州联创永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133,336股,占股比例为0.3333%;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33,336股,占股比例为0.3333%。

(二)发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平范先生,持有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18,236.7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3.6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