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组织机构代码77119611-X。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9,600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92.09%,另通过其控制的无线电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0.93%。

广州市国资委是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之一,直接持有公司39,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92.09%,所持股份性质为国家股;同时,广州市国资委通过其控制的无线电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40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93%。广州市国资委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查封、冻结的情形。

广州市国资委于2005 年2 月2 日正式成立,组织机构代码77119611-X。广州市国资委系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机构,负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含金融性国有资产和市政府特别指定的不纳入监管的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