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清华大学教授 蔡继明

网易财经3月7日讯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在两会间隙接受网易财经访问,谈到小产权房问题时他表示,土地的管理,应该用相应的规章制度去约束,而不是用土地所有制去歧视。

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目前已经上报国务院,有望在年内出台。蔡继明表示,在他提交的修改意见里面曾专门提出,不能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就不能干这个,不能干那个,反过来,一旦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就什么都可以干,“应该是按照土地用途进行管制,不管你是集体所有制,还是国有制,不能干的就都不能干,能干的就都能干,应该是一视同仁”。

小产权房治理要考虑其合理性

蔡继明是在谈到政府部门正在进行小产权房治理问题时发表上述观点的。今年2月,国土部等14个部委已经联合成立小产权房整治处理领导小组,目前正在研究制订小产权房处理政策方案。

小产权房的去留问题是今年两会的热点。关于承认其合法还是全部清理,社会各界争议颇大。实际上,政府部门一直不敢承认小产权合法身份问题,有一个考虑是担心小产权房合法化建设后将会占用农村耕地,而保护耕地是中国政府的红线。

在蔡继明看来,小产权房应该区别对待,如果房子是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应该考虑其合理性而给予其合法身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市流通正在越来越具有可行性,而对于占用了耕地的小产权房应该进行处置,但是也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拆的拆该留的要留,不能搞一刀切。

农村土地改革基本上停滞不前

蔡继明认为,农村土地的改革,自从实行联产承包之后,基本上是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从实行承包制以来,土地领域里边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说土地的零碎分割,有的劳动力已经进了城,但是土地仍然闲置在那里撂荒。所以后来就出现了自发的土地流转,有的农民就自发的把土地进行调整,说你那块地在我的家门口,能不能转给我,我的这块地在你的家门口,就是所谓的进一步的整合。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其中有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同时,在中国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天津等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开始了局部或区域试验,并发展出了重庆农地入股、广东海南出租农地、北京郊区等地小产权房等模式。

但是,蔡继明指出,土地流转速度一直很慢,尽管《土地管理法》以及中央的有关政策一直在鼓励农地流转,但是现在流转的比例很低,大概也就10%左右。

蔡继明表示,说到农村的改革,税费改革是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的改革也是一个方面,但是从经济层面上来看,最重要的还是土地制度。农村的下一步改革都涉及到土地制度,而这部分不改革,工业化、城市化很难推进,那么城乡统筹也难以实现,城市、工业、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不能够保证,因为现在民工荒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了,这都有赖于农村的改革进一步深化之后,再推进城市的改革,从而最终造成城乡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现。

房地产调控地方政府需“壮士断腕”

关于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最近比较多的分析是,如果说去年跟中央调控政策博弈的是开发商,今年实际上已经推到地方政府这块,因为他们正在等待来自房地产业的卖地收入和税费收入,如果中央政府坚持不放松,但是地方政府都忍不住了,怎么办?

蔡继明表示,地方应该认清房地产调控的实质。房地产发展的快,直接影响的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就是土地财政。但是地方政府房价过高,也有负面影响,一方面是引起社会的不满,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另一方面房价过高还是会抑制其他领域的消费。

在目前这个阶段,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也是不可避免的,要说完全放弃,地方政府一时也还没有其他的财源,所以现在一方面要遏制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同时增加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一种税源。增加房产税之后,就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把他原来的,过分的依靠买地卖地这样一种行为,转变成对现有的土地节约使用、集约使用。

第二个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入市场,进入市场之后,就扩大了土地的供给,小产权房如果合法化,也进入市场,那又扩大了房源的供给,这样城市房地产的价格就有可能回归到理性水平,“因此这样就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所以我觉得地方政府要转变观念,谁转变的快谁就会占据主导地位。”

文字实录:

网易财经: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邀请,每年两会您的提案都受到广泛关注,今年两会您重点关注的仍然是土地问题。

蔡继明:对。

网易财经:在您看来,当前中国土地领域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哪些问题的改革是最具有紧迫性的?

蔡继明:是,最近媒体报道说,称我是“土地委员”(笑),因为我一直关心土地问题,特别是当前,我觉得土地问题是我们经济社会当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不仅关系到我们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关系到城乡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到农民的财产收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那大家都知道,农民上访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土地的征收;城市里面由于拆迁引起的社会矛盾往往也是。有媒体和一些民意测验的机构,都认为是在社会矛盾中也是首当其冲的,甚至在政治领域很多官员的腐败行为也是和土地联系在一起。

那么,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当中,我们可能需要占用一定的耕地,但是我们又要保护耕地,因为出于粮食安全的考虑,所有这些都表明土地问题日益显出它的重要性。而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土地相关法律的完善,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的加强。

网易财经:您觉得最具紧迫性的改革都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蔡继明: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层面来看,最迫切的是要修改《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这几年一直在酝酿它的修改,它的修改草案也在征求意见。这里面主要涉及到的是征地制度,涉及到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如何给予保护。另外就是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也谈到今年要出台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条例,而征收条例的依据,一个是《宪法》,其中也要包括《土地管理法》,所以这两个一个法律,一个政策,一个条例,都亟待我们加以完善和出台。

网易财经:针对小产权房的这个问题,我看您这次也要提,您的观点就是认为应该区别对待,存在的就是有合理性的,就是已经建成的,要照顾他们,但是我们也能理解,政府方面不敢放开这个口子,主要是为了保护耕地不被减少,背后有这样的担心。

蔡继明:对。

网易财经:您怎么看待这个担心?

蔡继明:这个首先就涉及到刚才咱们谈到的所谓的违法问题,说小产权房是非法的,它到底在哪个方面触犯了法律呢?这就是原有的《土地管理法》里面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搞建设,必须申请使用国有的建设用地,这是一条;根据这一条,你农民搞建设,你可以建自住的住宅,但是你一旦用于出售,就是变成了商品房,那这就是你使用的是集体的建设用地,不是国有的建设用地,从这一点上来讲就是违法的,这是一条。

说它违法还有另一个方面的原因,就是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曾经三令五申:禁止农民居民把房子出售给城市居民,或者反过来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买房。这个应该说不算法,这是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你把房子自己住呢,没有什么问题,一旦向城镇居民出售,就变成了小产权房,就是所谓的违法违规,那怎么看待这个问题?首先我说对小产权房它到底是建在耕地上的,还是建在建设用地上的?

中央政府反复强调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买房,我理解主要不是指的建在建设用地上的,是那些占用耕地建设的,或者说即使没有占用耕地,他又担心,由于小产权房的交易,会诱使一些人去占用更多的耕地,而国务院的这个担心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我们保护耕地,这个任务是非常严峻,非常艰巨的。但是如果要区别对待,既然是怕担心占用耕地,那么他本来就不是占用耕地建的,就不存在违法违规,你要担心以后占用耕地,那我们就采取严格的措施保护耕地,而不是不让农民建小产权房,我们有各种手段来保护耕地,人家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的房子,跟保护耕地没有直接的关系,那么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这是从国务院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买房的这个初衷,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可以完全采取别的方式来保护耕地。

至于违法,就是《土地管理法》,恰恰这个《土地管理法》这条规定现在来看是不合理的,是不合乎时宜的,为什么一定要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呢?我们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建设用地,总量可以高达17万平方公里,那么这么大的建设用地,如果我们现在鼓励农民集约、节约使用,他实际上是可以节省出相当一部分的,那么为什么在这些,它本来就是建设用地,它又不额外再占用耕地…

建设用地用于这个建设呢?只要符合规划,我觉得可以用规划去管理,而不是因为它是集体的就不能用。在《土地管理法》这次我提交的修改意见里面,我也第一条就特别强调:土地的管理,土地的用途,应该用相应的规章制度去约束,而不是用土地所有制去歧视,不能因为它是集体所有制就不能干这个,不能干那个,反过来,一旦把这个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就可以干。应该是按照土地用途管制,不管你是集体所有制,还是国有制,不能干的就都不能干,能干的就都能干,这个应该是一视同仁的,这也就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特别强调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应该是同地同权同价,但是前提条件,都要服从统一的城乡规划。所以这一条我也注意到了,在修改草案里面好象用方框给它框起来了,根据说明,这一条是准备要删除的。既然删除了之后,那么那就不违法了,是吧?

如果你想伴随着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小产权房自然就合法了,因为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嘛,直接的我可以出租给开发商,他可以搞建设,开发商可以用集体建设用地建商品房,那么农民为什么就不能自建呢?自己建也完全可以,因为这个土地使用权他可以交给别人使用,那留给自己使用也是天经地义的。所以这样从一个发展的角度来看,它就不会再违法了。恰恰是《土地管理法》正在酝酿,正在修改当中。

至于占用耕地那一部分,这就是国务院所担心的,那我们也要区别对待,已经占用的耕地怎么办?那么我们要分析,如果还能够复垦,用较小的代价就能够恢复成耕地,那么我们也毫不动摇,该罚的罚、该拆的拆,我们在短时间里面用较小的成本,把它恢复成耕地,这个也彰显我们法律的尊严,如果已经是大面积的占用了,整个这个地表都已经硬化,地下设施也相对完善,交通、地面的甚至公交车都已经开通,住进了各界的人士,基本上也还,它的建筑也还符合一定的标准,对这样的小产权房,我看是不是可以通融一下?因为它是多方面的原因形成的,至少当地的政府睁一眼闭一眼任其发展,也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当然开发商、业主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各自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承担了责任之后,就让它合法化。

但是有一条,下不为例,我们一定要分清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我倒不一定赞成非要把历史这条线往前推到2007年12月多少号,31号,因为那时候确实国务院也发过什么通知,所以去年还是前年顺义那儿拆掉的,拆掉的一个小产权房的一个建筑群,就是因为它这是二期工程,一期工程还是合法的,二期工程就不合法了。但是我们也要想想,从2007年到现在,现在是2012年了,小产权房还在建,那你政府并没有采取果断的措施制止它,既然已经出来了,就各自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下不为例。我所谓的下不为例就是从这个政策公布之日起,从现在这个政策公布之日起,占用任何耕地都要严惩不贷,这样一方面体现了一个政策的灵活性,以及政府勇于承担责任,同时考虑到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样这个公众也能够理解,我想不会有人去追究你政府执法不严。因为毕竟政府也不能保证就不犯错误,犯了错误就纠正,这种纠正不是造成两败俱伤,还是要考虑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方的利益找到一个大家都相对满意的解决办法。

但是以后要树立起政府的这个保护耕地的这样一个坚强的决心,执法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的小产权房问题就可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是希望今年国土部、建设部是重点要整治小产权房,要拿出一个全套的方案,要拿出一个既治标又治本的方案,不是说仅仅针对现在的小产权房处理一下,那以后又出现了怎么办?如果要是按照我的这个建议,以后再出现,建设在建设用地上的就不存在小产权房问题,它本来就是合法的。建在耕地上的立即取缔,所以这个问题就可以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网易财经:关于这个制度的一些改革,看到去年曾经有一个说法,就是要不断深化土地改革,鼓励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造,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创造条件。

蔡继明:嗯。

网易财经:您认为公众应该怎么理解这个,中央政府关于土地合法流转的政策也提出一段时间了,但是具体的进展这块,您怎么评价?

蔡继明:农村土地的改革,自从实行联产承包之后,基本上是处在停滞不前,联产承包后来改成了家庭承包,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我们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了,没有必要非要强迫农民种什么,种多少,所以不再联系产量了,尤其是后来这种。

蔡继明: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三提五统基本上也都取消了,所以现在我们确切的提法应该是家庭承包制,承包经营制,不再是联产。除了这些之外,好象土地制度就没有什么进一步的改革。从实行承包制以来,土地领域里边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说土地的零碎分割,有的劳动力已经进了城,但是土地仍然闲置在那里撂荒,所以后来就出现了自发的土地流转,有的农民就自发的把土地进行调整,说你那块地在我的家门口,能不能转给我,我的这块地在你的家门口,这样呢就是所谓的进一步的整合。流转速度一直很慢,尽管《土地管理法》以及中央的有关政策一直在鼓励农地流转,但是现在流转的比例很低,大概也就10%左右。

我们也去考察过,我随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考察过,像江西,水稻种植的地区,我就问到我们的水稻的经营规模,一家一户要达到多少亩才能实现规模经营?也就是说成本能够相对的降低,收益能够增加,从而能够大体上相当于进城务工得到的收入,他们说那至少应该100亩,但是真正能达到100亩的这样的农户,确实是也就是10%左右。因此在这方面,农村的这个土地制度的改革,确实是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采取什么方式,刚才你提到了,有的主张股份制,有的主张租赁等等各方面,有的就是干脆就转让,出租、转让、股份或者自己使用,自己使用就包括刚才谈到的,我就直接用于商品房开发,只要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都是可以的,所以我觉得可以不拘一格。这次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也特别谈到,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也要进一步深化。他强调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有集体收益的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力,任何人不得侵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只要保证这几门权力,特别要明确承包地这是承包经营权,就是农地是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是使用权,这两权你怎么保证它呢?可以转让嘛,这个转让不是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害,而恰恰是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是这种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是保证它实现,是保证它能给农民带来财产收益。这样一来,他可以出租,他愿意入股也可以,甚至他整个愿意把宅基地的使用权出售,出售的是使用权,比如说50年、70年,甚至更长一点,因为农村土地实行长久不变,既然长久不变,宅基地几乎就是永久使用,他自己可以永久使用,他也可以永久的转让,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产权房也应该是合法化。

它本身就是一个宅基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当然建设用地除了宅基地之外,很大一部分还是集体所有的,集体用于开发,也应该承认其合法性。

网易财经:其实我有一个切身感受的问题,因为我是农村出来的,在我们那边当地政府前几年在建设新农村的时候,在农村这种我看到在耕地上盖楼房,但是原来的村庄并没有拆除,那些村民们也没有住进新楼房,而且新建的房子都被一些城里人买走了,您怎么看待这样的现象?

蔡继明:农村本来实行一户一宅,但是事实上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尤其是刚才你谈到,整村整村的,旧村荒废了,旁边又建了一个新村,这个是需要加强管理、加强规划,通常我们说增减挂钩,可以采取多种的形式。像这种,你如果那个旧村,你觉得规划不合理,布局不合理,有所浪费,那么你整个把它平整,恢复成耕地,然后你在旁边规划一个新村,从而相应的占用较少的土地,就可以满足原有村民的居住,这样你实际上还可以节省出来一部分建设用地,把节省出来的这部分建设用地,按照国家的规定,一部分再恢复成耕地,那耕地总量就增加了,另一部分就有文章可做了,是不是可以用于这个开发呢?

所以要按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那就可以允许他开发,但是要避免刚才你说的,原有的这个宅基地没有复垦,又占用了新的宅基地,然后其中一部分又整个被开发商拿去开发了,或者是被政府变相的拿走了,这样就等于耕地就要减少,所以恐怕中央政府现在担心的也是在这方面。

网易财经:也就是说这个方面实际上还是要加强管理。

蔡继明:是要加强,就是特别强调我们的规划应该是涵盖农村的,是城乡统一的规划。

网易财经:我看到这几年有一种观念,就是说中国改革自农村开始,应该最终回到农村去,就是改革的农村问题解决了,中国的改革大业才能成功,您是否认同?

网易财经:农村的下一步改革应该从何着手,还是土地吗?

蔡继明:还是土地问题。我赞成这种说法,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当然后来改革的重心移向了城市,这些年可以说农村的改革相对滞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城乡发展的差距,所谓的“三农问题”,一直也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的改革还有待于深化。我们经常说改革是解放生产力,是发展生产力,那你不改革了,当然你的经济发展就会相对的落后。

说到农村的改革,税费改革是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的改革也是一个方面,但是从经济层面上来看,最重要的还是土地制度。因为土地不仅仅是农业的重要的,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嘛,加上农村的劳动力这二者,同时也是工业化、城市化所急需的稀缺的资源,所以农村的改革和城市的改革,和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建设以及城市化进程应该是融为一体的。所以当我们说农村改革的时候,不是离开城市,农村改革自然就涉及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你这边有没有城市化做好了准备?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城市的户籍制度是不是要相应的改进,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医疗等等,如果这些门槛筑得都很高,农民进不了城,只能务工,务了工,青春年华在城市里面耗费了之后,到了四、五十岁,又回到农村来养老,那最终还是以农民的身份回到了农村。所以农村的改革离不开城市。

我们再说土地,农村土地制度它的改革,如果说我们撇开土地私有化不谈,就说是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怎么改革?将来会面临着很多的问题,比如说首先,我们的法律是否尊重了集体产权?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能不能够转让,包括它的使用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所有权,比如说一个村90%的人都离开了,那个土地最后是谁的了呢?就剩下10%的人占有了原来的土地,那这个村能不能统一做一个决定,我们把这个村卖了?

我最近发现美国有一个镇,他们集体做出决定,要把这个镇整体打包卖掉,当然这是美国的制度。那么我们其实既然是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一致做出的决定,我们不想要这个地了,我们整个这个村就可以说取消了,那么你不让我们处置,这个地将来归谁所有?所以我们土地所有权也没有实现,所以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的问题,比如说农民他原来是集体所有制成员,他当然享受集体所有权,他是一分子,农民进了城之后怎么办?他如果继续保持原有的土地,他和集体所有权,他已经不是集体所有制的成员了,如果你让他放弃,你给不给他补偿?所以这就存在着一个农村集体土地的退出机制。

农民因为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大量的农民肯定,农村人口是要减少的,减少之后,怎么能给他一个出口,让他自愿的,心甘情愿的,又能够得到补偿,退出这个土地,当然他不愿意退是他的事,至少他想退,他不愿意退是因为不用白不用,不占白不占,你不给他任何补偿。你如果给了他一个补偿的空间,让他自己来选择,比如有的地方就说,农民进城,你不要强迫他交出土地,让他自愿选择,那么他可能继续保留土地,也可能就放弃了。放弃之后得到一种补偿,这就是我所说的,包括宅基地,包括建设用地,包括承包地,他要有一个机制。

说到这儿就进一步说到农村的集体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包括耕地,如果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当中需要占用,那么这个征地制度要不要改革?就是说对农村的土地的占用,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那你政府可以征,如果不是出于公共利益的,农村的土地就应该允许它自己进入市场,包括耕地,只要列入规划,耕地可以变成非耕地,农村的建设用地,可以变成城市的建设用地,只要符合规划,集体产权似乎仍然可以保留,那就是使用权要加以流转。所以这些就是农村的下一步改革,就是说一定要让土地流转起来,土地流转起来要达到两个目的:第一是增加农民土地财产的收入;第二是要促进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向非农业转移,然后留下来的这个农民,一家一户的农民耕种的土地规模,要相应的扩大,扩大到至少要达到规模经济所要求的最低水平,这样农业的产业化、农业的现代化,才有可能实现,这样留在农村继续务农的农民,他就有可能脱贫致富,有可能奔小康。

所以这个就是农村的下一步改革,都涉及到土地制度,而这部分不改革,工业化、城市化很难推进,那么你城乡统筹也难以实现,城市、工业、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不能够保证,因为现在民工荒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了,这都有赖于农村的改革进一步深化之后,再推进城市的改革,从而最终造成城乡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现。

网易财经:房地产最近也是热点,我看到最近比较多的分析是,如果说去年,跟中央调控政策博弈的是开发商,今年实际上已经推到地方政府这块了,您是否认同这样的一个观点,如果中央政府不放松,但是地方政府都忍不住了,怎么办?

蔡继明:本来这个房地产市场就是多方博弈,有中央政府,有地方政府,有开发商,还有居民户。确实它是多方利益交织的一个焦点。这一、两年来的一个调控,中央政府当然是占据了主导地位,他考虑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需要,考虑到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应该是合理的界定,既不能够忽视,也不能够一味的夸大,以至于造成过去过分的强调房地产的支柱产业的作用,造成了一业兴旺百业衰,造成了房价居高不下,不断地攀升,以至于居民不仅买房难,买了房之后就要压制他的其他的消费,就会影响整个的国民经济,特别是内需的这个提高。这是中央政府的,他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

但是直接影响的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就是土地财政。房价高,地价高,政府征收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各种土地的费用就会相应的增加,但是地方政府房价过高,也会有负面的影响,房价过高,一方面是引起社会的不满,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另一方面房价过高还是会抑制其他领域的消费,你整个城市的消费市场就会低迷,同时房价过高会抑制外来人口的进来,特别是农民工、大学生、应届毕业的大学生,这样的话你会造成加剧民工荒,同时还会导致一部分企业外迁。有些地方房价高一点,它会促进这个产业结构的升级,有的地方房价过高,会把本来应该在你这儿生存的企业给赶跑,没有人来到你这个地方就业,当然这个企业也就要外迁,所以房价高实际上对地方政府也是个双刃剑,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所以这场博弈就会显得错综复杂。

今年,就是去年到今年一些地方政府就不断地在进行微调,试探,但是很快都,因为他打的是保刚需,实际上就是要放开这个限购,包括第二套房,第三套房,但是很快很多政策也都被严厉制止了,因此从这些迹象表明,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的决心是没有动摇。最近你看昨天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他明确讲,去年的房地产调控实现的目标,但是仍然存在着,处在一个非常艰难的时期,而且今年的工作仍然还是要保持政策不变,甚至要加大力度。建设部有关的信息也是,今年发出的信息也是房地产调控立场、态度不会发生动摇。

网易财经:地方政府,因为他靠的是土地财政开发商这块税费征不上来的话,肯定影响的是他的这种收入,包括他的支出也会受到影响。

蔡继明:在目前这个阶段,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也是不可避免的,你要说完全放弃,他一时也还没有其他的财源,所以现在在一方面遏制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使房地产市场进入一个合理的,健康发展的轨道,其中就采取多种措施,这个措施就包括房产税,增加房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一种税源。增加房产税之后,就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把他原来的,过分的依靠买地卖地这样一种行为,转变成对现有的土地节约使用、集约使用,因为你买地卖地毕竟不可持续,没有那么多地可买卖,保护耕地的18亿亩红线给你划在那儿了。增加了房产税,就使得他找到了一个新的税源,这是一。

第二个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入市场,进入市场之后,就扩大了土地的供给,小产权房如果合法化,也进入市场,那又扩大了房源的供给,这样城市房地产的价格就有可能回归到理性水平。随着房价降下来,虽然你的土地财政收入减少了,但是大量的人口进入城市,他会对房地产有新的需求,就是说你每年就全国来说,如果有2000万的新增人口进入城市,他的刚性需求是多少?每年需要改善住房的刚性需求是多少?每年住房的折旧、更新又是多少?你加在一起,每年也得大概7、8亿平方米,或者是接近10亿平方米的刚性需求,那你还愁没有市场吗?你还愁房地产不能够繁荣发展吗?你还愁钢铁、煤炭、水泥、陶瓷上游产业卖不出去吗?你还愁下游装饰、家电没有人来买吗?

因此这样就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所以我觉得地方政府要转变观念。谁转变的快谁就会占据主导地位。

作者:翟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