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8月31日讯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就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就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的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此次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改增加了对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上岗条件等方面的规定。张桃林认为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履职的主体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是靠基层的农技推广人员,他们也是实施科教兴农的重要力量。特别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技推广公共服务职能的拓展,对农技推广人员整个队伍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也正是基于这一点,作为这次修法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和上岗条件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以下是文字实录:

法制日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的问题想请问张部长,此次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改增加了对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上岗条件等方面的规定,我想知道这是出于何种考虑?谢谢。

张桃林:

谢谢。刚才刘主任在回答的时候已经谈到,这次修订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履职的主体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是靠基层的农技推广人员,他们也是实施科教兴农的重要力量。特别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技推广公共服务职能的拓展,对农技推广人员整个队伍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也正是基于这一点,作为这次修法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和上岗条件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张桃林:

关于编制方面,我们都知道由于历次的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地方确实有片面追求人员精简的问题,也导致一些地方的推广机构编制过少。现在总体来讲,相当一部分的基层推广机构的编制还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要求。所以这次法律增加了相应的规定,这个规定非常明确,我们设置编制主要是根据其服务区域的种养规模、服务的范围、工作的任务合理地确定,保证有足够的农技人员履行公益性的农技推广服务职能。在岗位设置方面,因为我们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是以专业技术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公益性的服务,所以我们要求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其岗位主要是专业技术岗位。200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能低于80%,之后经过各地的探索、实践,我们越来越感到保障这样一个比例,而且在这个基础上提高比例非常必要。尤其乡镇首先编制本身不多,在有限的编制限制下,怎么能够更好地、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提高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显得尤为迫切,这也是我们在调研的过程中,包括这次人大在立法过程中,方方面面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所以这次在修订法中规定,乡镇一级所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都是专业技术岗位。在上岗条件方面,原来的法律对上岗条件规定相对比较宽泛,主要是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是经过相应的考核培训能够达到这样一个水准。多年的实践也证明,这一规定为当时条件下来充实、加强以及建设农技推广队伍是发挥了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地方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不高。我们有一个统计,乡镇一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大概是53.3%,我们的专业技术职称分初级、中级、高级,整个加在一起是73.2%。由于人员编制的挤占,对农技推广工作产生了不小的影响。现在国家整个高等教育大众化,也就是高等教育的普及非常迅速,所以这次修订过程中也规定,农技推广机构新进的人员一般要求是大专以上学历。但是也对一些特定的地区,包括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国家规定的连片特困地区,根据情况由各省、地方制定一些规定,可以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这样有一个逐步的更新,提升的过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