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1915-),出生于上海。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华夏管理学院名誉院长。于光远长期从事经济研究工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致力于哲学、社会科学多学科的研究和推进其发展的组织活动,并积极参加多方面的社会活动,担任过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国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研究会、中国生产力经济学研究会、中国国土经济学研究会、中国技术经济学研究会、中国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会、中国太平洋学会等团体的理事长或会长。

经济改革开放的重要参与者和见证人。于光远不仅仅是一个勤于思考的学者,许多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理论问题都是由他率先或较早提出的;他还是一个长于行动的学者,参与了许多重要的决策。

于光远长期从事经济理论研究工作。50年代末,他参与组织有关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社会主义再生产、经济效果、经济发展速度与比例等重要经济理论的讨论。1959年提出必须重视经济效益。70年代后期,他驳斥了所谓的“批判唯生产力论”的论调,认为唯生产力论是承认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决定性因素,就是承认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归根到底为生产力所决定,唯生产力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在如何评价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优越性时,他指出,衡量一种生产关系优越与否或何种生产关系更为优越的唯一标准,只能是看它能否最好地促进当时当地的生产力的发展,同样,何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先进,何种形式落后,一定要放到与生产力的关系的历史发展中去考察。而且对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存在与发展,也要运用这一标准。关于按劳分配理论,他指出按劳分配不但不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而且是最终消灭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必由之路,他认为在我国不存在按劳分配贯彻过分的问题,而是贯彻不够。1978年他提出商品生产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本质特征。

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掀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于光远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了这次著名的会议及之前的中央工作会议。而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作了那篇后来被认为是三中全会主题报告的著名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讲话的手写提纲就一直保存在于光远那儿。

1979年他提议开展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问题的讨论,把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问题和最终产品联系起来,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目标,应该是在可能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增产人民需要的最终产品,要以最终产品增产的状况作为衡量整个经济工作成绩的尺度。同时,他将全社会的使用价值生产和个别企业的价值生产统一起来,个别企业的价值生产是从属于全社会的使用价值生产的。70年代末,他对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发展提出:计划地发展应当包含有计划地适应外界变化,在存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条件下,计划应当和市场的变化相适应,不仅指导性计划是如此,指令性计划也是如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就坚持不懈地探索改革,他认为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国家中继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又一次生产关系上的伟大变革。早在1977年,他就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和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他曾支持一些新的经济学科如生产力经济学、国土经济学、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学、技术经济学的创立,并对经济效益学、教育经济学、消费经济学、环境经济学、旅游经济学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从1981年起,他又利用参与讨论中央文件的机会,多次主张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写入中央文件。他的意见,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可以说,于光远是中国当代思想解放运动和改革开放的重要参与者和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