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树民,1965年10月出生,吉林省通化市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财政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 学会理事,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中国财税教育研究会理事。2006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2007年入 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讲授课程包括国家预算、财政学、税收学、中国税制、税收筹划、财税理论研究等。

公开发表论文数十篇,其中,论文《我 国目前是税费关系及其规范》获国家税务总局二等奖(2001年),《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获长春市财政局最佳理论研讨奖(2001年),《促 进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的若干思考》获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学会三等奖(2003年)。著有:《我们为什么要纳税》《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税收筹划》 《财政学教程》《中国税制优化的理论分析》。其中著作:《当前中国税收政策研究》获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学会一等奖(2003年);《中国税制优化的理 论分析》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