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2月14日讯 2013网易经济学家年会今日在北京举行,耶鲁大学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在论坛上表示,温州、浅海金融改革先行先试本质上造成了不同地区的不平等。
陈志武表示,当整个金融环境是一潭死水时,什么都很难做,不让做,这未必是坏的,可以让浅海、温州超前走,但很他肯定希望中国所有的地方金融都非常自由,用不着什么让浅海走在前面,让温州走在前面,本质上造成了不同地区的不平等,因此他非常反对不同地区区别对待的政策。
但他也觉得让浅海、让温州提前做实验,不是坏事,可以让其它省有更多理由,可以往这个方向迈出更多,让他们的金融自由度因此而得到一些提升的理由。
对于金融自由化,陈志武举了房地产业的例子,他说,当年房地产行业受到的管制没有今天这么多,潘石屹作为农民的儿子,才有可能做出SOHO中国的大的品牌房地产公司。而现在越管制,就越意味着现在这些只有二十几岁,甚至十几岁的“潘石屹”们从此以后就不能跟其他有钱家庭出身的人在房地产行业竞争了,他认为金融自由高还是低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决定整个社会上不同阶层人的子女机会是否更平等还是更加不平等,这些方面产生的影响都可以非常深远。
以下文字实录:
陈志武:
刚才周教授讲到,金融试点是不是可以在温州、浅海或其它地方开始,其实我倒觉得不一定是坏事,看你的起点是什么,如果起点本身就是各个地方的金融被压抑,被管制得太死,让有一些地方可以超前推出更自由、更开放的金融环境,让金融生态有更大的自由空间去发展,未必是坏事,这一点我可能和周教授、贺教授有点不一样,因为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尤其是民国初期,可能大家不一定了解。
中国在20世纪法制发展得最好的实际是是一九一几到一九二几年,就是我们平时讲到的北洋(军阀割据),中国处于很混乱的时候,之所以一九一几、一九二几年是中国在20世纪中法制相对发展最好的时期,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租界,英租界和民国法院,各个不同的地区都有自己的法院,当然还包括香港。
那时候中国的企业、商人还有其他人在签约的时候,都可以选择,如果我们的合同产生纠纷,我们最后愿意到哪里去解决纠纷,到哪个国家的法院诉讼,你可以选择到法租界,也可以选择到英租界,或者是到民国政府的法院里调解、诉讼,也可以到香港去。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不同租界和民国合法法院之间的竞争,给民国政府的官方法院带来的压力很大,如果中国的商人都选择去法租界解决纠纷,那我们中国自己的政府、自己的法院不是脸上一点光都没有吗?
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奇怪的局面,这种竞争某种程度上带来了一九一几、一九二几年中国法制环境发展的时期,但到了四十年代,尤其是南京政府建立以后,三四十年代慢慢把外国租界的法院赶走了,尤其到了五十年代更加没有任何空间,中国商人在五六十年代,七十年代,要是选择到香港调解,或者在签约时选择到香港的法院解决纠纷,这个选择都没有了。
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一种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环境,司法由一家垄断,由谁来垄断,当然我们都很清楚,一旦垄断以后,法制发展的动力一下子反而下降了很多。
我主要是想借这个例子来说明,当整个金融环境是一潭死水时,什么都很难做,不让做,这未必是坏的,可以让浅海、温州超前走,就像当年邓小平在深圳做的实验一样,但很遗憾的是,从我个人的原则来讲,我肯定希望中国所有的地方金融都非常自由,用不着什么让浅海走在前面,让温州走在前面,本质上造成了不同地区的不平等,凭什么温州和浅海就可以享受更多自由,北京或湖南,就没办法享受这么多自由,尤其是一想到湖南老家我就会想,为什么中部省过去这么多年(都得不到发展),总是在沿海、西部开发、大发展,总是把我们中部,把我们湖南留在后面,没人真正给我们(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多自由。
所以我对于这种不同地区区别对待的政策肯定是非常反对的,但如果起点是因为到处都没有太多金融自由的话,让几个地方走在前面,带来的好处是什么呢?让湖南的官员也可以说,你们温州走得这么前,北京金融街已经走得那么远了,我们湖南的手脚怎么还是被捆得那么紧?反过来湖南也会有更多理由、更多借口享受到更多金融自由。
我想起2001、2002年时清华推出百万特聘教授,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不记得,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很大的反响,清华愿意花一百万去请北美的大学教授,这样跟年薪不到一两万的国内教授相比反差是不是太大了,结果我发现很有意思的是,国内很多教授都去抗议、抱怨,其实我当时想,他们怎么那么傻,如果这些特聘教授都拿到百万,本土教授就可以以此讨价还价,我们的年薪怎么才一两万呢?水涨船高,国内教授也可以很快得到工资上涨的理由和机会,但很遗憾的是,这些教授更多想到的是要把那百万教授(的薪水)压下去,不让那些特聘教授得到百万,其实有时候换位思考一下,你会发现这种反应是很愚蠢的,因为你把那些百万教授的工资压下来以后,大家都涨不了,都找不到理由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让浅海、让温州提前做实验,不是坏事,可以让其它省有更多理由,可以往这个方向迈出更多,让他们的金融自由度因此而得到一些提升的理由。
关于金融自由化的提法,好象显得很抽象,利率市场化是很明显的,大家都关注得比较多,谈得比较多,非常重要的市场化改革,金融自由化改革,但实际上也可以再提一句,新的《基金法》可能很快要出来,证监会即使在没有《基金法》出来的时候也已经有了很多规则,谁可以去创办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到现在基本上很难有自然人个人来入股创办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然后发行公募基金,还有一些注册资本的要求,一般要求要有一个亿的注册资本。
尤其我注意到,不管你管理多少的基金资产,都要求有多少个分析员、分析师,有多少个基金经理,有多少个IT技术人员,有多少台电脑等,到最后准入门槛(提高了),要进入基金管理行业必须要有很多钱,要招到很多人,使得准入门槛变得非常非常高,尤其是注册资本,如果每个都要求一个亿,这说明什么?说明一般普通家庭出身的,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出身的“张三”、“李四”们即使有能力,知道怎样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基金,即使你有这种能力,你想要进入这个行业,跟那些有钱家庭出身的人竞争,门槛高了以后就让你没办法进入,到最后金融自由还是不自由,管制多还是少,实际上对普通家庭出身的人是不是能进入那些发财致富机会相对比较好的行业都是非常非常关键的。
比如在美国,没有注册资本这回事,你要做对冲基金或私募基金,基本上你可以从零开始,只要你的投资者相信你有本事,即使是用自己家里的家庭电脑,也能够给他带来20-50%的年回报,他们也愿意把几个亿的钱委托给你,你是不是有那么多IT用品,是不是有那么多分析师,是不是有那么多十年、五年经验的交易员,这些都不重要,在金融自由程度那么高、那么开放的背景之下,让那些普通家庭出身、普通老百姓背景的人也有发财致富的机会。
尤其说到这一点,举房地产的例子可能更能让大家看到我的例子,前些年每次房地产调控一来,对于新的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自有资本的要求就变得越来越高,你要得到贷款必须要有多少亿,或是百分之三四十的自有资金才可以做房地产开发,这些自有资金的要求变得越来越高了以后,就越意味着当年连潘石屹也可以去做房地产的(背景已经消失了),潘石屹跟我一样,都是农民的儿子,家里很穷的,当年要不是房地产行业那么自由开放的话,潘石屹不可能做出SOHO中国的大的品牌房地产公司。
谢天谢地,当年房地产行业受到的管制没有今天这么多,今天越管制,就越意味着今天这些只有二十几岁,甚至十几岁的“潘石屹”们从此以后就不能跟其他有钱家庭出身的人在房地产行业竞争了,大家千万不要把金融自由高还是低看成一个很抽象的东西,实际上它是在相当程度上决定整个社会上不同阶层人的子女机会是否更平等还是更加不平等,这些方面产生的影响都可以非常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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