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0日 来源:相关省(区、市)财政厅(局)办公室

编者按:为妥善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各地财政部门扎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加快拨付速度,规范发放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补贴在春节前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山西:济困“红包” 及时发到城乡困难群众手中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向各市和省直管县财政局拨付2013年春节前城乡困难群众等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6.6亿元。省财政要求各市县财政、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务必在2013年春节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平、透明,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

安徽: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和省级重点抽查方式

安徽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困难群体“两节”一次性生活保障发放工作,惠及人口约420万人。及时拨付中央和省冬春生活补助资金,专门用于帮助受灾地区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惠及人口约220万人。

为确保困难群众“两节”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省财政已对资金检查工作进行专项布置,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和省级重点抽查的方式,规范资金发放操作程序、强化全程监督检查。

湖南:保证2月2日前发到补贴对象手中

为进一步保障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湖南省财政厅近日下拨2013年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补助资金14亿元。其中,优抚对象生活补贴补助资金3.11亿元,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8.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贴补助资金5.51亿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补贴补助资金1.04亿元,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贴补助资金4.3亿元。省财政厅要求,这些补贴资金必须在2月2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湖北省荆州市: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湖北荆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近日已全面启动。湖北省财政下达荆州市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中央补助资金10705万元。此次生活补贴发放采用货币形式,通过金融代发单位用“一卡通”实行社会化发放。市财政局要求补贴发放单位不得降低发放标准,不得用中央补贴资金购买物资、购物卡进行发放,不得以省政府及地方政府已安排的春节慰问资金冲抵此次中央发放的补贴资金。

浙江省永嘉县:补助款项均直接发放到每个人的银行账户

浙江省永嘉县财政于节前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补助款项均直接发放到每个人的银行账户,保障资金安全。同时各镇、街道安排干部或村干部走访部分生活较为困难的优抚对象,倾听他们的需求和心声,为他们送去新春的慰问。

江西省金溪县:“三措施”加强春节前民生资金发放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县乡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公开栏等各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做到公开透明、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是统一发放方式。坚持统一到县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发放。由乡镇审核上报发放名册,县财政局复核后直接通过县农村信用联社将资金打入“一卡通”存折,使各项惠民资金在春节前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保证了资金发放安全。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发放前认真审核发放名册、发放标准和发放金额,发现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坚决纠正违规行为。资金发放后,县信用联社及时提供发放清单,对照发放名册逐一核实,严格各环节监督,保证资金及时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使他们能够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