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2月6日讯 网曝黑龙江汤原县奶农误食牛奶“保鲜剂”致死事件有了最新进展。2月5日夜间汤原县政府奶业发展办公室发布公告称,奶农高景民误将用于清洗储奶罐的烧碱当做饮料喝下,因此导致身亡。经汤原县有关部门协调,死者家属已获得一次性赔偿20万元,并已承认该事件个人负主要责任,与光明佳原乳品公司无任何关系,事件已得到妥善解决。

在公告中,汤原县政府奶业发展办公室针对外界普遍关注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说明,公告指出:高景民家属为扩大事态,制造影响,引起关注,争取得到补偿,于是向新闻媒体提供了含有“因误食加入火碱的光明牛奶而死亡”内容的虚假新闻线索,误导记者。死者家属之前所声称将火碱掺入所售牛奶中,并无实据证实。

其次,死者高景民所属吉祥乡黄花村三合牧业公司因奶牛存栏少、奶量不足,达不到机械榨乳标准,自开始挤奶至今,光明佳原乳品公司都从未收购其生鲜乳。因此光明佳原乳品公司与该事件无任何关系。

关于死者家中所产牛奶的去向,公告称:三合牧业公司自2012年11月5日建成挤奶开始,生产生鲜乳共计18.06吨,全部由伊春市收奶户马贞玲收购,出售给养殖户用于饲喂仔畜,未售给任何一家乳品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具体流向为:一是伊春市友好区养牛户刘瑞发;二是伊春市金山屯检查站养羊户金长春;三是伊春市翠峦区养牛户景清玲;四是伊春市上甘岭区养牛户田玉柱。

在此公告发布之前,2月5日上午,曾披露过2011年“中石化天价酒事件”以及“儿慈会风波”的知名爆料人周筱赟在其微博上发布大量相关资料,矛头直指光明乳业,并针对光明乳业2月3日发布的澄清声明提出了三点质疑。

周筱赟在微博中称,据他向汤原县警方核实,当地警方并没有针对光明乳业所谓有人“擅自发布虚假信息”立案,由此对光明乳业向当地警方报警的单方面说法表示怀疑。

其次,根据周筱赟从两家中央级媒体在当地调查所获得的几份相关人员笔录,汤原县光明乳业奶源部经理纪春伟事后在公安局接受调查时交代,光明乳业在当地由于2012年5月转型停产,原本不再收奶,但到2012年9月4日却又重新收奶。汤原县畜牧局副局长杨亚智也表示,虽然光明佳原乳品公司停产,但停产期间光明仍然在收奶,只是收的牛奶送到光明下属的另一家在富裕县的工厂。富裕县属于齐齐哈尔市,事发的汤原县属于佳木斯市,从原料的新鲜角度看,黑龙江并不支持跨区收奶。

与上述质疑对应的信息是,汤原县政府公告称,黑龙江光明佳原乳品公司2004年落户汤原县,产品为工业原料奶粉。为拉动汤原奶业发展,2012年初汤原县与光明总部沟通洽谈,在5月份达成新的合作协议,佳原乳品公司将调整产品结构。2012年6月1日开始,光明佳原乳品公司停止生产,企业进行整体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至目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此外,周筱赟还公开了一份协议书,称死亡奶农高景民和汤原县政府签订了奶牛养殖协议书,其中明确规定,所产生鲜乳必须全部交售给光明乳业公司,否则视为违约。

这份签署于2012年8月21日的协议书显示,协议甲方为汤原县人民政府,乙方为吉祥乡三合牧业公司(编者注:死者高景民为该公司合伙人),在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3点称:乙方牧场所生产鲜乳在同等条件下不得外售,全部交售给光明佳原乳品有限公司,否则视其违约。乙方在生鲜乳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违禁药品和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品,保证所生产鲜乳质量。

而与上述协议相悖的是,汤原县公告称,三合牧业公司自2012年11月5日建成挤奶开始,生产生鲜乳共计18.06吨,全部由收奶户马贞玲出售给养殖户用于饲喂仔畜,未售给任何一家乳品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

网易财经从死者家属口中得知,奶农高景民正是误饮了马贞玲提供的一瓶“保鲜剂”才导致身亡。据这位家属说,当时马贞玲把“保鲜剂”放在饮料瓶子里,说不能冻着,让放在炕头上,出事当天高景民口渴,以为是饮料拿起来就喝了,因此酿成悲剧。

据死者高景民的主治医生对诊断过程的描述,病人送到医院时,口唇舌体出血,经过询问家属认定喝下为碱性液体,第三天时,病人病情加重,直接死亡原因是呼吸循环衰竭。

但对于这瓶夺命“保鲜剂”的由来,涉事各方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

死者妻子韩凤霞曾告诉媒体,由于她家的牛奶以前坏过,所以马贞玲就给了一瓶“保鲜剂”,说加入后可以防止牛奶变坏,比例是一吨牛奶兑入一斤“保鲜剂”。韩凤霞同时表示马贞玲告诉她这种“牛奶保鲜剂”是光明乳业厂里给的,让她不要说出去,以后光明乳业还收她家的奶。

对于上述信息,马贞玲则在调查笔录中全盘否认,称从来没说过是“牛奶保鲜剂”,也没让往牛奶里添加,是其看到韩凤霞家的牛奶罐太脏了,拿去帮忙刷罐子用的,用完就直接放罐子边上了。

光明乳业奶源部经理纪春伟在笔录中也承认,其向全区的牛奶养殖户提供碱液,但是用于清洗设备。但其否认向马贞玲和高景民提供过工业烧碱。

周筱赟告诉网易财经,韩凤霞声称多次向自己家的原奶中添加过这种“保鲜剂”,从2012年11月初到2013年1月初,时间长达两个月,以此推算,添加过“牛奶保鲜剂”的牛奶至少在15吨以上。

而汤原县政府奶业发展办公室在公告中则认为,韩凤霞之所以有此言论,是为“扩大事态,制造影响,引起关注,争取得到补偿。”公告还指出:“高景民家属还组织多人先后三次到政府和企业无理上访,最多时达30多人。他们悬挂横幅、摆放花圈、播放哀乐、烧纸,推搡辱骂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严重干扰政府和企业正常办公,要挟政府和企业提供高额补偿。”

2月5日深夜,网易财经致电韩凤霞,但电话已无法接通。

周筱赟则认为,这瓶致死人命的“保鲜剂”是否是高浓度碱还不能确认。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搞清楚这瓶保鲜剂的具体成分,这需要当地政府尽快做出处理,对这瓶保鲜剂的具体成分给出权威的检测结果。

据了解,当地警方对这瓶“保鲜剂”做了封存处理,并没有对对其做专业检测。“中国的牛奶问题层出,未必是厂家故意为之,问题往往出现在原奶上,奶农造假的情况很多,即使原奶收购商有各种检测方法,奶农同样也会用各种方法与之应对。”周筱赟称。

2月5日下午,网易财经电话联系上海光明乳业公共事务部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对周筱赟微博中爆料的有关情况不太清楚。其只是反复强调死者不是和光明乳业签署供奶协议的奶农。

至于“保鲜剂”与碱液之间的关系,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食品科学学院教授向网易财经表示,根据2008年实施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如果存在往牛奶中添加烧碱的行为,首先是违法违规。

对于烧碱能不能保鲜的问题,上述专家认为可能是养殖户为了掩盖牛奶酸度增加的事实,放入氢氧化钠来降低牛奶酸度,以求符合检查规定。

对于放入烧碱的牛奶对人体的危害,这位专家表示,烧碱首先会破坏牛奶的营养成分,降低牛奶的品质。如果牛奶已不新鲜,即便加进烧碱降低牛奶酸度,这样的牛奶蒙肯定对人体有害。而且,酸性环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加进烧碱后酸性环境被破坏中和,更利于微生物的增长。这种牛奶如果流通到市场,细菌等各种微生物会繁殖得更快。

(下页为汤原县人民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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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我县吉祥乡黄花村三合牧业公司合伙人高景民误食火碱死亡情况的说明》

汤原县人民政府奶业发展办公室 2013年2月5日

针对我县吉祥乡黄花村三合牧业公司合伙人高景民误食火碱死亡事件引发的社会关注,特别是出现一些不实和歪曲言论,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件情况

2013年1月8日,我县吉祥乡黄花村三合牧业公司合伙人高景民外出收粮回来,因口渴误将装在饮料瓶里的火碱(氢氧化钠)当做饮料喝了,家属将其送到我县鹤立医院抢救,因医院不具备救治条件,转至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9天后不治身亡。

高景民是吉祥乡三合牧业公司合伙人,其误食的火碱由伊春市个体收奶车车主马贞玲提供,用于清洗储奶罐。高景民家属为扩大事态,制造影响,引起关注,争取得到补偿,于是向新闻媒体提供了含有“因误食加入火碱的光明牛奶而死亡”内容的虚假新闻线索,误导记者。高景民家属还组织多人先后三次到政府和企业无理上访,最多时达30多人。他们悬挂横幅、摆放花圈、播放哀乐、烧纸,推搡辱骂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严重干扰政府和企业正常办公,要挟政府和企业提供高额补偿。

二、处理情况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着手调查处理,安抚死者家属,化解信访问题,并使该事件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

1、成立事件处理小组。接到事件报告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内作出指示,责成由县政府主管领导、县政府党组成员张时牵头,吉祥乡、信访办、畜牧局、公安局等相关乡镇和部门为成员,成立工作组,全面开展事件调查处理。

2、查明事实真相。2013年1月16日下午,我县公安部门接到吉祥乡黄花村村长王波的电话报警,说本村的奶牛养殖户高景民误服火碱,医院抢救9天后不治身亡。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刑警大队、技术大队、治安大队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死者高景民妻子等有关当事人。经查证,高景民1月8日晚外出收粮回家后,因口渴误将装在饮料瓶中的火碱当做饮料喝下,虽经多处救治,仍不治身亡。高景民误食的火碱是由伊春市收奶户马贞玲提供,用于清洗奶罐。高景民经营的小区每天生产的牛奶全部卖给马贞玲,马贞玲收购牛奶后,售于外埠用于饲喂仔畜。死者家属声称将火碱掺入所售牛奶中,也无实据证实。

3、妥善处理安抚死者家属。该事件为涉法事件,为依法妥善处理,在做好死者家属工作的同时,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但考虑死者家庭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出资建设奶牛养殖小区,前期投入较大,加之抢救支出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的实际,为减少死者家属诉讼成本,减轻家属伤痛,县政府协调伊春收奶户马贞玲,已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目前死者后事已料理完毕,家属承认该事件个人负主要责任,与光明佳原乳品公司无任何关系,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4、进一步规范奶业市场。事件发生后,虽是个别情况,系外地收奶户个人行为,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奶业健康发展,保证鲜奶质量,对涉事奶站鲜奶进行封存,取缔散奶购销行为,并立即组织对全县奶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违规使用设备清洗剂行为。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大牧场小区建设力度,全面发展规模养殖,杜绝散奶收购,提高奶源质量。

三、光明佳原乳品公司有关情况

黑龙江光明佳原乳品公司2004年落户我县,产品为工业原料奶粉。为拉动汤原奶业发展,2012年初我县与光明总部沟通洽谈,在5月份达成新的合作协议,佳原乳品公司将调整产品结构。2012年6月1日开始,光明佳原乳品公司停止生产,企业进行整体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至目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在企业设备维修技改的同时,我县加大奶源基地整合力度,建设高标准规模奶牛养殖场和小区,目前共新建奶牛养殖场8个。至2012年9月,有6个小区达到机械榨乳标准。为保证汤原县奶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奶农养牛的积极性,政府经与光明佳原乳品公司协调,将6个小区的牛奶在2012年12月6日后交由其他乳品企业收购。另2个小区(死者高景民所属吉祥乡黄花村三合牧业公司、振兴乡圣元牧业公司)因奶牛存栏少、奶量不足,达不到机械榨乳标准,自这两个小区开始建成挤奶至今,光明佳原乳品公司都从未收购这2个小区的生鲜乳。因此光明佳原乳品公司与该事件无任何关系。

四、三合牧业公司生鲜乳流向

三合牧业公司自2012年11月5日建成挤奶开始,生产生鲜乳共计18.06吨,全部由伊春市收奶户马贞玲收购,出售给养殖户用于饲喂仔畜,未售给任何一家乳品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具体流向如下:一是伊春市友好区养牛户刘瑞发;二是伊春市金山屯检查站养羊户金长春;三是伊春市翠峦区养牛户景清玲;四是伊春市上甘岭区养牛户田玉柱。

希望媒体及社会公众客观公正地对待此事件,对于任何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恶意中伤,蓄意诋毁的言行,汤原县人民政府及光明佳原乳品公司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作者:杜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