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2月14日电(记者鲍晓菁)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获悉,在近期开展的“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中,安徽公安机关破获了多起针对老人的侵财案件。警方提醒,春节期间,盗抢与行骗案件处于多发期,中老年人应提高对诈骗、盗抢的防范意识,遇到突发情况时要多与成年子女协商。

淮南系列盗抢老人钱财案暴露老年人防范意识不足

据警方介绍,从2012年9月起安徽省淮南市公安机关接到多起报案:在该市田家庵区、潘集区、谢家集区的城乡结合部,两名男子驾乘一辆无牌摩托车,谎称是附近施工的电信局工作人员,专门寻找国道、省道旁边居住的无防卫能力的单身老人,以喝喜酒换整钱等借口,套问出受害人现金存放地点,一人拖住受害人,另一人实施盗窃。如果受害人对其有所警觉,他们就直接抢夺、抢劫。随后迅速驾乘摩托车离开。

2013年1月11日,公安机关成功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扣押作案用摩托车2台和用于接应、运输摩托车的汽车1辆。经审讯,该团伙嫌疑人交代,他们在安徽、浙江、江苏、上海、四川、贵州等6省市作案20多起。

办案民警分析认为,从此案件可以看出,在成年子女远在外地打工的情况下,独居的留守老人容易轻信陌生人,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都不足,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心理生理特点屡屡得手

“2012年我省共发生各类诈骗案件16030起,其中针对老年人的诈骗2650起,占总量的16.5%。”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侦查二科科长周庆国分析,犯罪分子主要利用了老年人心理防范能力弱,生理抵抗性差的特点,诈骗、盗抢等犯罪活动屡屡得手。

“老年人的辨识能力较差,很容易上当受骗。”周庆国说,犯罪分子手段花样百出:或是以“血光之灾”等语言恫吓,以“做法事”可消灾为幌子,诱使老年人主动交出家中钱财以“破财消灾”;或是以捡到遗失物为诱饵,将老年人诓骗至无人处进行“分赃”,而另一名“失主”则会适时出现,两人互相配合,趁机骗走甚至搜去老人身上财物;或是谎称“电话欠费”“医保卡透支”“邮局包裹藏毒”“法院有传票”“信用卡透支”等等,谎称受害人的身份被盗用,让老人将钱财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实施电信诈骗。

警方称,除诈骗外,岁末年初之际,针对老年人行动迟缓、反抗能力差等生理特点,实施抢夺、抢劫、入室盗窃等犯罪行为的案件也频频发生。

“目前独居老人越来越多,他们通常会在自己和子女的住处间隔居住,有的不法分子摸清老年人的生活规律后,事先踩点,趁老人住处无人之机大胆盗窃。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一般行动迟缓、反抗能力差等弱点,以穿金戴银的老年人为目标,实施抢夺、抢劫作案,有时甚至危及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周庆国说。

警方提醒:老人应加强防范意识多与成年子女协商

“由于老年人心理和生理上特殊性,他们本身就是属于易受侵害的弱势群体,也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首选目标。”周庆国说。

警方建议:老年人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建议尽量少佩戴贵重的金银首饰;要经常接触一些报纸、广播、电视中的生活类节目,了解发案信息,提高防范能力;遇有突发紧急情况不要慌张,要及时和家人、亲属协商;不要给陌生人转账汇款、不要按照别人的提示转账汇款,大额消费、转账汇款要和成年子女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