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有关房价控制目标的表述,有别于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的“国八条”。“国八条”中提及的“房价控制目标”,指向的是“新建住房”。

某国企开发商解释,过去提“房价控制目标”指的是“新建住房价格”,这是可以包括保障房的。而保障房价格低,所以均价很好控制,政府工作好做。现在提新建商品住宅控制目标,则意味着保障房的成交数据很难被计入。

但21世纪不动产分析师罗寅申担心,不排除部分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延续2011年时的宽松设置,导致最终公布的“控制目标”变成“涨价标准”。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2011年基本上各地级市、县级市都出台了房价控制目标,但“国五条”中,被要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只是“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

刚刚闭幕的地方“两会”上,少有省市公布其“2013年的房价控制目标”,这迥异于2011年的情况。按住建部此前公布的数据,截至2011年3月31日,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汇总,全国657个城市(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比为92.5%。

“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这一表述的威力也有待观察。某上市公司营销总监透露,去年11月,区房管局领导曾打电话给他,委婉问询项目的成交情况,是否有高价楼盘成交等。领导比较关注重点板块中价格相对高、价格变动大的楼盘。该营销总监提及,以前有过为了控制房价暂缓发放高价楼盘预售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