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2月26日电(记者毛一竹)因在广州亚运会期间滥用职权处理公务、收受贿赂20万元,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鹭江站派出所原副所长刘钊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26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9月,刘钊在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鹭江站派出所担任副所长期间,利用负责安排广州亚运会地铁沿线安全保卫的外地武警官兵在广州住宿的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选定广东微八酒店作为接待酒店,事后收取了广东微八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某贿送的20万元。

2012年12月7日,刘钊被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抓获归案,并已退还全部赃款。

检察机关认为,刘钊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滥用职权,严重损害国家声誉,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刘钊一人犯数罪,根据刑法当数罪并罚,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