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2月27日讯 民建中央在其2013年两会提案中建议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续管理,制定和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相关的政策法规。

民建中央指出,一是针对当前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供水工程的地位、作用、性质、建设和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决策与运行管理向民主和谐、自主有序的方向发展;二是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将农饮工程用电统一规范为按农村居民用电价格执行,逐步消除各省市农村饮水工程用电价格政策不一的现象。

以下是提案全文: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关注我国农村饮水安全。为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饮水安全,2005年以来,国家投入巨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实际完成投资105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590亿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439亿元,社会融资24亿元,实际受益人数2.18亿。去年通过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时期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但是,和其他农村水利工程类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亦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投入、轻体制,有机器、无机制"的弊病,影响了群众的用水积极性,使国家惠民工程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相关优惠政策不配套,运行成本高。目前,很多地方存在农饮工程用电按照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的问题,提高了水的成本。同时,一些地方用水量比较小,但配备的电机设备功率也和其它用水量大的工程点一样,费效较低,加上简单的设备维修费,在不计提大修折旧费的前提下,水价就已经接近甚至高于城市自来水价。如果再算上设备和管道成本,就更加推高了水价,远远超出群众的心理预期。

2.后期运行维修养护经费短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一致重视,国家前期投入大,但后期的运行和维护管养却相对缺位,后期投入明显不足。

3.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缺失,管理水平较低。目前,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人员多为临时聘用人员,大多数没有固定工资,管理费纳入了水价之中,其工资收入主要是从群众用水的利润中提取,这也推高了成本。

4.饮水安全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够,用户数量少。受健康意识、经济条件、农村居民大量外出务工等因素制约,农饮工程的用户数量偏少,农户实际用水量也小,很多农村居民一家人三口人一个月的用水量还不足一吨,人越少,水价越高,水价越高,用户越少,走入了恶性循环。

国家投入巨资兴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亟需加强和健全后期运行管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可持续使用。为此,建议:

1.制定和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相关的政策法规。一是针对当前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供水工程的地位、作用、性质、建设和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决策与运行管理向民主和谐、自主有序的方向发展;二是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将农饮工程用电统一规范为按农村居民用电价格执行,逐步消除各省市农村饮水工程用电价格政策不一的现象。

2.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注重维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投入的长效机制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基本内容,其公益性、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经营管理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应建立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地方各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负担。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的设备维护运行、工程核定的水价与执行水价之间的差价部分,以及对管护人员工资等给予一定的补贴,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居民长期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的愿望。

3.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加强饮水安全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各地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承担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及运行维护。水源管理、水质监测、技术培训等全部纳入行业监管范围。设立水利基层服务机构,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能,由专职人员统一管理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4.提高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水平。一是建立设备设施综合调配机制。将农饮工程的设备设施、受众数量、工程地点以及设备的损毁情况等信息录入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工程点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一调配适用的设备设施,节约能源,提高费效比;二是整合农饮工程管理人员和当地水库管理人员的职能职责,由水库管理人员兼任农饮工程的专职管理员,实现水库管理、水资源调度、供水管理一条龙服务,从而减少费用支出,畅通管理渠道。

5.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度。构建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推行农民用水户参与是核心。必须明确农民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扩大农民对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和鼓励农民参与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特别是村级及分散供水工程,用水户要高度全过程的参与,以唤起用水户的责任感、拥有感和主人翁意识,确保对项目认同,消除损害工程可持续性的人为因素。可在用水户参与的基础上,明确工程产权,确定管理主体、管理机构和对制定水价及运行财务状况的监督。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公益广告、新闻报纸、互联网、宣传册、宣传栏、现场会等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长效管理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积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着力提高农民对饮水安全的认识水平,引导改变农民传统用水方式,树立正确的用水消费观。(胡雯)

作者:胡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