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 来源:广东专员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年初全国会计监督工作总结交流会精神,按照部党组提出“强化会计监督、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要求,广东专员办采取多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成效。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力促务实规范。科学调配岗位,推行定岗定责。建立重点企业数据库,优化检查选点模式。综合利用走访、约谈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督监控。采取布置企业自查、开展百户企业巡查的形式,扩大会计监督社会影响。开展专项检查,打击会计造假,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实施检查跟踪回访,督促处理决定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协调沟通,形成监督合力。与广东证监局签署会计监管协作备忘录,牵头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联合下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年报工作的通知》,加强与省税务机关、省注协的日常沟通联系,有效减少重复检查,形成政府会计监督合力。

  三是重视信息调研,放大检查成效。充分认识会计信息失真不仅是会计问题,也是经济和社会问题。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在依法查处违规问题的同时,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信息调研力度,提出质量更高、决策参考价值更大的政策建议。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贯穿于会计监督全过程。发挥会计监督服务保障民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反映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推动企业严格内部控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防控廉政风险,推行依法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监督检查,约束和减少自由裁量权,加强监督检查过程的制约和监督。严格遵守《专员办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时刻牢记“十个严禁”。强化依法监督,办纪检组长指导、参与对被检查单位的廉政回访,实地了解检查组廉洁执法情况,。

  六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行为。制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和年度报备工作办法,规范对事务所的行政监督。制定会计信息质量巡查工作办法,扩大会计监督覆盖面,提升会计监督影响力。制定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协助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提高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制定财政检查复核办法,实行检查、复核、处理“三分离”,防范会计监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