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上海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450元调整到1620元,增加170元。而清明节将是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首个国定假日,市民在这个小长假加班的工资收入也将有所提高,若在清明节当天加班,最低可以获得223.45元加班工资,比去年增加了23.45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3年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是法定节假日,5日和6日为公休日。

因此,4月4日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4月5日、6日加班的,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因此,按照上海刚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计算,市民如果在清明节当天加班,加班费应不低于223.45元。如果清明节3天都加班,单位又不给补休的,应该至少能拿到521.38元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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