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4月18日电(记者 李斌)全国多地近日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痼疾,受到了公众支持。其实在生活中,这样的“中国式”还有不少。当前不断滋生蔓延的城市违法建筑就是城市建设中的“中国式过马路”,亦应严打。

与“凑够一撮人就过马路”一样,不少城市不少路段,“凑够一撮人就开始建设违法建筑”的情况屡见不鲜。我们注意到,一些城市的城郊接合部存在大量违法建筑,并有向市中心蔓延趋势,一些违法建筑甚至建了十几层,俨然一座大厦。

当前,由于城市快速发展带来征地拆迁,一些人为套取更多的拆迁补偿款,导致违法建筑不断滋长。但长期以来,由于违法建筑打击难度大,监管部门监管乏力甚至熟视无睹,由此带来的“破窗效应”造成违法建筑不断滋生蔓延,正常的城市建设秩序遭到破坏。久而久之,一些城市的违法建筑问题已成为阻碍城市发展的“毒瘤”,积重难返。据报道,仅广西柳州市一个市辖城区就有1124户、约40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既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还亵渎了法律的尊严、破坏了城市管理秩序,影响了城市环境形象、挤占了公共空间、侵蚀了公共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平,损害了政府威信,应该严厉打击。

我们看到,违法建筑打击难,主要有“两鬼”作怪:一方面有“外鬼”,他们是幕后金主,专门出钱、教唆土地所有人搞违法建筑,试图从非法经营、征地拆迁补偿中谋取不法利益;另一方面还有“内鬼”,机关单位中有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的接受别人利益输送,或给“两违”开方便之门,或对“两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为抗拒执法当“黑高参”,充当“保护伞”。

打击城市建设中的“中国式过马路”,应破除法不责众的错误思想、消除积重难返的畏难情绪、根除放任自流的不作为作风,通过打击违法建筑重塑城市建设规则,从而引导公众严格遵守社会规则。

(原标题:“两鬼”作怪 “中国式违章建筑”更应严打)